檔案庫房要求
4.2.1 檔案庫房應由紙質檔案庫、音像檔案庫、光盤庫、縮微拷貝片庫、母片庫、特藏庫、實物檔案庫、圖書資料庫、其他特殊載體檔案庫和過渡間組成。
4.2.2 檔案庫房應集中布置,自成一區。除更衣室外檔案庫區內不應設置其他用房,其他用房之間的交通也不得穿越庫區。
4.2.3 庫區的平面布局應簡潔緊湊。
4.2.4 庫區或庫房入口處應設緩沖間,其面積不應小于6m2;當設專用封閉外廊時,可不再設緩沖間。
4.2.5 庫區內比庫區外樓地面應高出20mm。當采用水消防時,應設置密閉排水口。
4.2.6 每個檔案庫應設兩個獨立的出入口,且不宜采用串通或套間布置方式。
4.2.7 檔案庫局部凈高不應低于2.60m。
4.2.8 庫房內檔案裝具布置應成行地垂直于有窗的墻面,外墻采光窗宜與檔案裝具間的通道相對應,當無窗時應與管道通風孔開口方向相對應。
4.2.9 裝具排列的各部分尺寸:主通道凈寬不應小于1.00m,兩行裝具間凈寬不應小于0.80m,裝具端部與墻的凈距離不應小于0.60m。
4.2.10 庫房各類裝具的檔案存儲定額的計算指標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采用五節檔案柜時,每平方米(使用面積)存貯檔案量不小于2.70延長米;
2 當采用雙面檔案架時,每平方米(使用面積)存貯檔案量不小于3.30延長米;
3 當采用檔案密集架時,每平方米(使用面積)存貯檔案量不小于7.20延長米。
4.2.11 檔案庫樓面均布活荷載不應小于5kN/m2。采用密集架時,不應小于12 kN/m2,或按實際需要確定。
4.2.12 供垂直運輸檔案、資料的電梯,其位置應臨近檔案庫,并應在防火門外;當設置垂直傳送設施時,豎井應封閉,其圍護結構應為耐火極限不低于2h的非燃燒體。
4.2.13 當檔案庫與其他用房同層布置且樓地面有高差時,應采用坡道連通。
4.2.14 母片庫不應設外窗;當設外窗時,應有良好的遮光設施。
4.2.15 珍貴檔案存儲應專設特藏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