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檔案-電子檔案的保管
8.4.1 電子檔案應參照紙質檔案分類方案進行整理。
8.4.2 電子檔案應存儲到脫機載體上。其存儲載體見DA/T 32的附錄C,保管要求見 GB/T 18894的9.4。
8.4.3 脫機存儲電子檔案的載體或裝具上應貼有注明載體序號、電子檔案號、密級、保管期限、存入日期等內容的標簽,電子檔案載體應設置成禁止寫操作的狀態。
8.4.4 存儲在脫機載體上的電子檔案應一式三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異地保管,一套提供利用。
8.4.5 超過保管期限的電子檔案的鑒定和銷毀,按照紙質檔案的有關規定執行,其刪除和銷毀應符合GB/T18894中9.8的相關規定。對確認銷毀的電子檔案應有銷毀文件目錄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