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第五條,“凡屬機關歸檔范圍的文件材料,必須按有關規定向本機關負責檔案工作的部門移交,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本條規定了機關歸檔文件材料的流向、管理主體、機關檔案部門處理歸檔文件材料的職責。這是對《檔案法》第十條“對國家規定的應當立卷歸檔的材料,必須按照規定,定期向本單位檔案機構或者檔案工作人員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的具體化。
各機關應歸檔的文件材料,要實行集中統一管理。集中統一管理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對本單位檔案實體實行集中保管,統一整理、編目,提供利用;另一方面對本單位的全部檔案信息(目錄、數據等)按統一的管理制度進行集中管理?!稒n案法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將公務活動中形成的應歸檔的文件、資料據為己有,拒絕交檔案機構、檔案工作人員歸檔的,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上述措施主要是確保機關文件材料歸檔齊全完整。
各機關應歸檔的文件材料,要實行集中統一管理。集中統一管理可以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對本單位檔案實體實行集中保管,統一整理、編目,提供利用;另一方面對本單位的全部檔案信息(目錄、數據等)按統一的管理制度進行集中管理?!稒n案法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將公務活動中形成的應歸檔的文件、資料據為己有,拒絕交檔案機構、檔案工作人員歸檔的,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上述措施主要是確保機關文件材料歸檔齊全完整。
來源: 中國檔案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