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收集齊全后,即可將單份文件,也就是自然件,裝訂成件。裝訂的辦法,目前采用不銹鋼釘書針裝訂方法。 以上所說的“單份文件”還應包括以下情況。 1、文件正本與定稿一般應作為一件;定稿過厚不易裝訂,也可單獨作為一件;重要文件需保留不同稿本(歷次修改稿、討論稿、征求意見稿、定稿)等,可將正本與各次稿各為一件。 2、正文與附件一般為一件;如果附件數量較多,或者太厚不易裝訂,也可各為一件。 3、正文與文件處理單(表、擬辦單、發文底稿、簽發單等)應作為一件。 4、原件與復制件(復印件和抄件等)應作為一件。 5、報表、名冊、圖冊等,應按其本來的裝訂方式,一冊(本)作為一件。 6、轉發文與被轉發文應作為一件。 7、來文與復文可為一件。這是一種比較特殊的規定。是對聯系密切的來往文件材料的概括性表述,也包括“去文與復文”,從文種上看包括請示與批復、報告與批示、函與復函、通知與報告等。 8、會議文件。會議文件原則上要求按“問題”分別裝訂。如人代會、黨代會的通知、議程、主席團名單、決議、工作報告、講話、表彰、候選人名單、選舉結果等勻應按“件”歸檔裝訂,不應裝訂成一卷。 專業會議:如通知、報告、講話、表彰決定、總結報告等也應按“件”裝訂。 這里要注意的是“為一件”是指實體上裝訂在一起,編目時也只體現為一個條目。在歸檔文件的整理中,絕大部分歸檔文件是以自然件(即單份文件)的形式出現;而需要重新界定的件,只是為了方便整理和利用需要的一種補充形式。在實際操作中,界定“件”既要有原則性,又要有靈活性,兼顧到簡化整理與便予檢索。 9、文件修整,為保證檔案能夠長期保存和有效提供利用,裝訂前必須對不符合要求的歸檔文件材料進行必要的修整。 ①修裱破損文件 ②復制文體字跡已模糊或易褪變的文件,包括對純藍墨水、紅墨水、復寫紙、圓珠筆、鉛筆等字跡材料形成的文件材料以及傳真件等進行復印。 ③超大紙張折疊。標準為國際標準A4型或16K。 ④去除金屬物。(回形針、大頭針、釘書針) 10、裝訂文件,文件裝訂時應注意的方面:首先必須對文件進行排序。一般來說,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復制件在后;轉發文在前,被轉發文在后;復文在前,來文在后。裝訂前應將“件”內的各頁按一定方式對齊,便予將來翻閱利用,采用左邊裝訂,應將下側和右邊對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