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的起源
一、檔案起源諸說
檔案起源于何時?檔案產生的歷史背景怎樣?歷來眾說紛紜。搞清這個問題,不僅需要借助考古學、文字學、歷史文獻學、社會發展史、民俗學等相關學科中相關課題的研究進展,對有關歷史資料進行充分的查證、分析和研究,而且取決于對檔案本質屬性的正確認識。1947年, 四川大學毛坤教授, 在為黃彝仲所著《檔案管理之理論與實際》一書作序時寫道:“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老子為柱下史,今日胥謂圖書館之濫觴,實則所掌皆檔案也。”同年,許同莘的《公牘學史》認為,“唐虞以前已有檔案”。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國外有些檔案學者認為檔案產生于國家形成之后。在20世紀50年代,我國檔案界曾有檔案是階級社會產物和社會產物的論爭。 70年代末以來,對此又有了進一步的研究,但仍有不少異議。
中外檔案學家和有關學者,關于檔案起源的諸多不同觀點,歸納起來大致有三種:第一,認為文字是產生檔案的必要條件。自從人類發明了文字,就開始用文字記錄社會活動,并將這些記錄保存下來,成為檔案。第二,認為文字和國家的出現是產生檔案缺一不可的條件。隨著階級的出現和國家的形成,為了管理大規模的生產,進行國與國之間的交往或戰爭,國家需要有文字記錄作為管理國家和交際的工具,于是產生了文書,保存起來便形成了檔案。第三,認為以原始記事方法形成的記錄就是檔案,如結繩、刻契、編貝、結珠等。這些研究,對于探索檔案的起源,從而了解檔案的性質,都有一定的學術價值和實際意義。
許多歷史事實表明,檔案并非自人類出現就同時誕生的一種社會現象和物質實體,它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文明產物。檔案是人們社會實踐活動的歷史記錄。人類在原始群和原始公社前期的漫長時代里,沒有也不可能創造記錄和表達語言的書寫符號,更不可能用它來作為擴大語言交際功能的文化工具。遠古人只能靠語言和動作表達思想,憑人腦記憶存儲信息。但是,語言聲音的傳達受到時間和空間的極大限制,不能直接通達遠處,無法準確地存儲起來備用,更難以流傳后人。人腦記憶和口傳,也是難免遺忘和失真的。為了彌補這些缺陷,人們創造了“結繩記事”和“刻木為契”等記事方法,唐朝李鼎祚在《周易集解》中引《九家易》寫道:“古者無文字,其有約事之事,事大,大其繩;事小,小其繩”;“結之多少,隨物眾寡,各執以相考,亦足以相治也”。古代秘魯、埃及、日本等國,我國的高山族、哈尼族、獨龍族等少數民族也都有過結繩之事契就是在竹、木、骨等材料上刻上各種痕跡和記號以記事、記數或傳達信息。我國很多地區古時都有刻契記事的做法,一些少數民族,如獨龍、怒、基諾、瑤族等直至解放前夕還保留有刻契記事的方法。與結繩、刻契相類似的還有編貝或結珠記事。所謂“編貝”、“結珠”就是把各色的貝殼磨成扁圓形的小珠或者直接用穿孔的貝殼按各種習慣的方式穿在繩子或樹皮之類的纖維上,編成各式的花紋,記載不同的事情。我國臺灣土人曾使用過編貝或結珠記事,美洲的若干印第安人部落也用過這種方法。結繩、刻契等原始記事方法與一定思想聯系了起來,在一定范圍內有約定俗成的含義,可以保存,可以傳遞,起著記錄和備忘、憑證和信守的作用。但它們畢竟都是標記和符號,沒有記錄語言,與有聲語言不相聯系,因此具有記事人的隨意性,其意義仍是不確定的。這些記事方法只能幫助人們喚起某些具體事物的記憶,不能表達確切、完整、抽象的思想和語義,需要輔以一定的口頭說明才能明確其含義。因此,結繩和刻契還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檔案,歷史學家、語言學家把依靠此類原始記事方法記憶的時代稱為“助記憶時代”。
社會生產的發展,人際交往的擴大,人類智力的提高,文字的發明,特別是作為記錄語言的文字--表音字的出現,為準確地記錄事實提供了條件,為檔案的產生提供了客觀可能性。在人類歷史的復雜過程中, 文字的產生、記錄的應用和保存,各地情況不盡相同。從世界歷史發展的基本過程來考察,特別是從一些文明古老的國家和地區的早期歷史來看,文字一般產生和應用于原始公社制度解體的時期,即國家形成之前的原始社會后期。
下面分別對古代中國、古代埃及、古代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地區的情況,進行討論。
二、中國檔案起源
中國是世界文明的發祥地之一。中國古代文字的產生和應用,不僅標志著中國古代社會文明的發展水平,而且為產生文字記錄的檔案提供了重要的條件。關于中國文字的起源,最為流行的傳說是黃帝時期倉頡始造文字。文字是人類在長期生產和生活實踐中,出于記事和傳遞信息的需要,在人類群體創造的基礎上逐漸形成和完善的,不可能主要是某個人的獨創。《荀子解蔽》認為:“好書者眾矣,而倉頡獨傳者壹也。”倉頡可能是古代,特別是黃帝族整理文字和保存文書的代表人物的象征。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傳說總是把倉頡造字和保存文書記錄聯系在一起。據《周易系辭》記載:“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上古結繩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晉人皇甫謐《帝王世紀》也有“黃帝史官倉頡,取象鳥跡,始作文字,記其言動,策而藏之,名曰書契”,“史官之作,蓋自此始”等說法。
在古文獻中關于保存和傳留書契典籍的記載不絕于史。《左傳 昭公十二年》丘”。這些文獻通常被視為上古之書。唐人孔穎達《尚書曾說到左史倚相:“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視之,是能讀三墳、五典、八索九序》說:“伏曦、神農、黃帝之書,謂之三墳,言大道也。少顓頊、高辛、唐虞之書,謂之五典,言常道也。”《尚書正義》又稱:“上世帝王之遺書有三墳、五典、訓、誥、誓命。孔子刪而序之,斷自唐虞以下,訖于周,幾百篇,以其上古之書,故曰尚書。”現在一般也認為,《尚書》是上古歷代文書的匯編,后世保存下來的只有《堯典》至《秦誓》29篇,其中有些是后人補充進去的。《尚書》保存了有關虞、夏特別是商周的重要史料,它是迄今我國最古的歷史文件匯編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跡著作的文集。
古代傳說的各種記載,其人其事未必完全準確。但總的看來,還是曲折地反映了從黃帝到堯、舜時代前后,“炎黃子孫”發明了文字并應用于記錄和保存文書、檔案的某些情景。現在我們將這些傳說與考古發掘的實物聯系起來考察,則更能顯示出這些記載的文獻價值。
仰韶文化屬于新石器時代晚期,是中國先民所創造的重要文化之一。其中西安半坡村出土的距今6000年左右的陶器上, 有二三十種刻畫符號。郭沫若的《中國史稿》和《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認為,“這些刻記符號,可以肯定地說就是中國文字的起源,或者中國原始文字的孑遺”。在陜西臨潼姜寨等不少的仰韶文化遺址中,也曾多次發現刻在陶器上的符號。只姜寨就發現100多個,約40多種符號,有的與半坡村的符號相同。上述遺址分布的范圍,達3萬平方公里之廣。上述材料說明,仰韶文化遺址的刻畫符號,是原始先民在比較廣泛的地區里和較長的時期內,比較普遍使用的、帶有某些規范性的記事符號。對這些記事符號,雖然至今未能更多地識讀出來,但是可以看出,中國原始文字記錄的產生時間,可能距今已有5000多年。這也可認為是中國古代檔案起源大致的時期。文字的產生、文字記錄的應用、檔案的產生,中間不可能有很長的空白,有了文字就會使用,使用的記錄保存下來,就其性質來說,就是古代的檔案。
屬于龍山文化時代晚期的文字今已有發現。陜西省考古工作者于20世紀80年代在西安市西郊斗門鄉花園村發掘了一個原始社會遺址,內有一批原始先民刻寫的甲骨文。它被分別刻寫在骨笄、獸牙和獸骨上。現已清理出一批單體字。這批甲骨文,字體與殷代甲骨文字體接近。經有關專家分析認為,這里出土的甲骨文大約是距今4500年到5000年的文字。對已出土的各種文化遺跡進行綜合分析,發現在這一時期出現文字和保存文字記錄也是比較可信的。山東大汶口文化中發現的刻在陶樽上的文字符號,大約出現于公元前3000年左右。有關專家認為,陶樽文字是我國文字的遠祖,屬于意符文字,大汶口文化已經是有文字可考的文明時代了。
中國古代由原始公社向奴隸社會過渡階段,許多地方已有銅器,農業、特別是金屬冶煉業的發展,促進了社會的分工和交換,擴大了奴隸制的領域。國家形成之后,為了適應繼續發展的社會生產和更為廣泛的社會生活,特別是進行國家的管理,需要比較有條理、有系統的文書記錄和傳遞各種信息。這些文書記錄,又被比較系統地保存起來,形成了數量可觀的古代王朝檔案。1899年在河南安陽小屯村殷墟發現的甲骨文,就是商王朝使用的一種文書,屬于約公元前1300年到公元前1100年的遺物。此后歷經多次發掘,共得約15萬余片甲骨。商代甲骨文,是迄今我國大量發現的最早的較為系統的文字和古代檔案。因這些文字刻寫在龜甲和獸骨上,所以被稱為甲骨文。又因甲骨文多是王室占卜的記錄以及與占卜有關的記事文字,所以又叫“卜辭”。
占卜雖然是迷信性質的活動,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卻是商王朝的一種重要活動。舉凡祭祀、軍事、農耕、牲畜,或者關于風雨、年成、疾病等事,都要卜問吉兇,并且用龜甲或牛骨記下占卜人的名字、占卜時間、占卜事項以及后來的效驗。因此,甲骨文的內容相當豐富,記載了商王朝的許多事跡,反映了王令、臣仆、巡游、征戰、犁田、漁獵、天象、醫藥等各方面的情況。比如,“王打令眾人曰 田”的眾字作 ,日下三人形,像許多赤身的奴隸在太陽底下勞動;“乎禽”、“乎漁”等等,都是監督奴隸生產的記錄。還有,奴隸成批逃亡,商王親自指揮追捕的記錄。此外,諸如“月一正曰食麥”,“七日已巳夕,有新大星并火”。“喪明”、“疾趾”等等。記載了哪月發生月食,何時觀測到新星,以及關于眼病、腳病的情況和名目--此時已有了對疾病的分類。這些甲骨文書,多是比較集中地保存于宗廟的所在地,有的按朝代排列,有的把龜甲和牛胛骨分別保存,有的龜甲還穿孔編連成冊,可見是被有意識地收集起來,保存在庫房的檔案。
商代甲骨檔案的內容及其管理,顯示了當時人們的智慧,它閃耀著中華民族的文明之光。中國有近四千年的文字可考歷史,主要是以這些內容豐富的甲骨檔案為最早的信證。它為研究我國奴隸制社會,比如考證商代的經濟、政治制度和帝系、京邑、卜法、文字及許多其他相關領域,提供了比較系統的最直接的史料。這些古老的檔案,不僅是我們國家的文化瑰寶,也是人類文明的歷史珍品。
多年來,經過深入研究, 甲骨文的字數, 據至今為止的不完全統計約有4500字,這說明商代晚期的文字已相當發達。從其文字結構分析,后人所謂的“六書”,或稱為“六義”,即指事、象形、形聲、會意、轉注、假借這六種構成文字的原則,在甲骨文中都已具備,已經形成比較嚴密的文字系統。例如,“國”字寫作“或”,意即以武力(戈)守衛土地(一)、人口(口)。這已同許慎《說文解字》中的解釋很接近:“國,邦也。從口,從或”;“或,邦也,從口,戈以守其一。一,地也。”甲骨文中的“聿”字,即古“筆”字,像右手執筆。這已同《說文》中的字形很接近,《說文》解釋為“所以書也”,也就是寫字用的筆。在后來的演變中又加上了竹字頭成為“筆”,而它在甲骨文早已成形了。此外也有如“犁”(黑牛)、“疾趾”、“齲”等等比較復雜的字。顯然,這樣較為完善的文字,已是經過長期發展形成的;因而殷商時期的甲骨文書當不是歷史上最初始的文書和檔案。據郭沫若的研究,認為中國文字的發展,到商代后期已經基本成熟,殷商的甲古文字,毫無疑問是經過了至少兩三千年的發展的。所以說,由于中國原始社會后期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人們之間社會交往的擴大,社會管理和生產管理的加強,加之人們智力的提高,在向階級社會過渡的時期產生文字記錄和保存早期檔案,也是合乎歷史邏輯的。
三、外國檔案起源
古代埃及是世界文明的搖籃之一。大約在公元前3000年前后,即早期王國以前,就發明了文字。有材料表明,古埃及還在第一王朝以前,史官們便用墨水把文字寫到儲物罐上了。而且這些文字的筆跡有的具有比較流利和穩健的特色。到第一王朝和第二王朝時期(約公元前3000年-公元前2700年),墨水寫在器皿上的象形文字,筆畫越來越流利了。大約出自公元前2000年前后的埃及紀年石刻,碑文上載有前王朝至古王國第五王朝(公元前4000年-公元前2420年)各法老的名字,他們進行遠征等活動,以及尼羅河水位的標記。這部分石刻斷片,現藏于意大利西西里的巴勒摩博物館,因而被稱為巴勒摩石碑。它是現存的埃及最古老的歷史記錄,成為研究埃及早期歷史的重要史料。
在埃及發掘出公元前1300年前后的古埃及檔案庫時,曾獲得大約400塊泥板檔案。其中有些是埃及法老與巴比倫王、亞述王、敘利亞公侯等相互交往的外交函件。泥板檔案是保存下來的兩河流域、古埃及等地當時使用的泥板文件。他們用黏土制成泥板,以削尖的棍棒刻寫文字,然后曬干。重要文件需要長期保存的,則以微火烘干。埃及新王國時期與小亞細亞興起的赫梯國家,長期爭奪屬土,公元前13世紀雙方簽訂的和約文本,現在仍然被保存著。在歷史上,古埃及人曾用紙草書寫。紙草是古埃及的特產:取植物莖干排連成片,壓平曬干而成紙。墨汁用菜汁加煙渣調成,以蘆管制筆書寫文件。在保存至今的紙草檔案中,記載有公元前2000年前后埃及天文學、數學和醫學等方面的知識。現在收藏于荷蘭萊頓博物館的古埃及紙草卷《伊浦味陳辭》,亦稱《伊浦味箴言》,記述了中王國末期(約公元前18世紀中葉)貧民和奴隸大規模起義的某些情景。其中寫道:“大地像陶輪一樣翻轉起來”,法老被窮人掠走,官吏被打死,檔案庫也被打開,租稅表冊和審判廳的法律紙卷(指紙草卷)任遭撕毀。反映了起義群眾對奴隸主及其國家用以作為剝削統治工具的檔案之仇視。
世界古代文明的另一個搖籃是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希臘文為“美索不達米亞”,意即兩河之間的地方。兩河流域有亞述、巴比倫、阿卡德和蘇美爾。最古的奴隸制國家發生在兩河流域南部的蘇美爾,大約公元前3000年--公元前2500年,蘇美爾地區開始了最初國家的形成過程。在這之前,于原始公社解體時期,比較貧窮的公社社員常常到較為富裕和顯貴的社員那里去尋求“保護”,成為他們的附庸。同時,公社還撥出一部分社員去耕種供奉首領生活和祀神用費的農場土地。考古學和世界史的材料表明,兩河流域最古的文獻(約公元前4000年),就是供奉祀神費用的農場的文件。蘇美爾人在烏魯克后期(約公元3200年)產生了最古的圖形文字,是后來兩河流域楔形文字的前身。最初時期是圖形符號,以后發展為表音符號和指意符號,一起組成詞組。這種文字用蘆管刻畫在泥板上曬干后成為可以長久保存的文書。文字筆畫如楔形,因此稱為楔形文字。
蘇美爾地區早期城市國家之一的拉伽什在公元前2300年前后,由于人民和奴隸主貴族之間的矛盾尖銳化,對剝削和壓迫異常憤怒的人民和寺廟的下層祭司等起來推翻了盧伽爾安達的統治,擁立烏魯卡吉那為拍達西(即國家首腦),烏魯卡吉那在兩塊泥板上寫道:寧吉爾神賜給他王位,讓他統治(當時自由民男子人數為3.6萬)。這兩塊泥板檔案,現在保存于巴黎盧浮宮博物館。1975年在敘利亞發掘的古代埃勃拉王國的王宮檔案庫中, 出土有公元前2400年的1.5萬多塊刻有楔形文字的泥板檔案。
古代兩河流域也有石刻檔案。古巴比倫王國第六代國王漢謨拉比,于公元前18世紀頒布的《漢謨拉比法典》,是兩河流域階級社會第一部最完備的成文法典。原文刻在一個玄武巖石柱上,亦稱《石柱法》。法典分為引言、法典本文和結語三部分。本文共282條,包括訴訟手續、租佃關系、債權債務、處罰奴隸等內容,比較全面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情況。這個法典至今仍保存得比較完整,它是了解和研究古巴比倫社會的極其珍貴的史料。
簡要的結論:
從中外歷史的發展可以看出,檔案是人類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它的形成經歷了一個相當長的歷史過程。它以社會生產的發展和人類交往的擴大以及文字發明為基礎,產生于原始公社向奴隸制過渡的時期。因為從石器時代進入金屬時代以后,生產力空前提高,階級和國家的雛形逐漸產生,強化社會關系和社會管理的實踐,要求使用文書來記錄和傳遞信息。而文字的出現又為文書記錄提供了工具。同時,社會各種實踐活動的繼續和發展,需要人們存儲有價值的文字信息,以資查考和充作憑證,因而保存起來的文書則成為檔案。隨著國家的出現和社會的繼續發展,逐漸形成了比較有條理的文書,進而保存積累成較有系統的檔案。總之,檔案是有史以來最早的文字信息記錄,是社會發展中的第一代文獻。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中說:“從鐵礦石的冶煉開始,并由于拼音文字的發明及其應用于文獻記錄而過渡到文明時代。”這段話的基本思想,大致概括了世界各主要國家歷史發展的規律,同時也說明了文書與檔案產生的社會背景及其歷史意義。檔案不僅是社會文明的產物,也是人類社會和國家文明的一種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