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第9條第1款中“機構設置”是指本機關內部機構的設置,機關設置內部機構時會形成相關文件材料。如國家檔案局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司、檔案館(室)業務指導司、經濟科技檔案業務指導司、保管部、利用部、技術部、行財司,每個部、室、司下設若干處等。關于這些機構設置所產生和依據的文件材料歸檔時應永久保存。《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第11條第3款中“機構設置”是指上級機關決定成立本機關形成的文件材料,包括機關行政級別、領導人職數、人員編制等內容。比如1954年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檔案局,為國務院直屬局。1993年國家檔案局與中央檔案館合并,為中共中央、國務院直屬機構,副部級單位。這些機構設置文件材料雖由上級機關制發,但與本機關的沿革、歷史、職能密切相關,是本機關賴以存在和發展的依據性文件,本機關不僅要歸檔,而且要永久保存。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機關由于忽視了對上級機關決定成立本機關時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常無法考查本機關成立的具體時間,這方面的教訓是很深刻的。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機關由于忽視了對上級機關決定成立本機關時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常無法考查本機關成立的具體時間,這方面的教訓是很深刻的。
來源: 中國檔案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