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文件材料的更改補充程序是:
(1)更改建議。任何科技文件材料使用部門均可提出;
(2)更改審核。建議要經過原編制部門或原文件的設計主管人員審核同意,填寫科技文件材料更改通知單;
(3)更改會簽。在更改之前,實行有關部門的會簽制度。更改會簽是通過傳遞和簽署更改通知單的辦法完成的;
(4)更改批準。科技文件材料編制部門的有關負責人,在更改通知單傳遞會簽返回后,審查批準;
(5)具體實施。依據已批準的更改通知單更改。一般先改底圖,并應查明原復印發放數、通知逐一進行更改。如果是補制新圖,應換回并銷毀原來發放的復印圖。
科技文件材料更改補充方法有:
(1)底圖的更改方法
劃改。劃改又稱杠改。是將需要更改的部位或內容(圖形、文字或尺寸)用細實線劃掉(仍能清楚地看出更改前的狀況)。然后填注新的圖形、文字或尺寸。
刮改。這種更改方法,就是將底圖上面需要更改的圖形、文字、尺寸及標記符號等刮掉或擦掉,繪上新的圖形,或填注新的文字、尺寸和標記符號。同時,要作出更改標記。
換改。當底圖更改次數太多,影響圖面清晰時,可以根據最后更改的圖形、文字、尺寸等,重新描制底圖,更換舊底圖。
(2)庫存復印圖的更改
底圖劃改的,庫存復印圖也劃改,由編制藍圖設計人員親自去檔案室更改,注明改者姓名、日期、附上藍圖更改單。
底圖刮改的,刮改后的底圖復印一份,新藍圖歸檔放在原藍圖下面,并附上更改單,原存復印圖不更改,也不抽出作廢,與新圖一并保存。
凡是有底圖更改單的,庫存復印圖不更改,不抽出作廢,也不補充新圖,以反映其歷史發展變化實況(這里指底圖換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