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檔案界而言,談到檔案開放都不會陌生,而對于文件開放以前則較少研究、論述。然而,近幾年,隨著我國“入世”及政務信息公開廣泛而深入地進行,文件開放已經提到檔案工作的議事日程,成為檔案界當前研究的重點課題?,F行文件開放與檔案開放都是向社會全體公民提供檔案文件信息服務的重要方式,它們之間有著怎樣的內在聯系?區別又在何處?如何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系?正確地回答上述問題,不但有助于我們更加深入地認識和了解現行文件開放的內涵,更重要的是給予我們的實踐工作以正確的理論指導。
一、現行文件開放及其發展
現行文件開放是指政府機關將其正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形成的與公眾利益有關的各種文件信息向公眾開放。從檔案利用的角度講,則是指各級檔案管理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將可以公開的現行文件提供給全體公民利用的一種服務方式?,F行文件開放是政務信息公開最重要的形式,是公民個人或團體依法享有知情權的重要體現。
國外對現行文件開放問題的探討和實踐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紀。1766年瑞典制定的《出版自由法》,規定市民可以自由地獲得行政文書;1789年法國大革命中誕生的《人權宣言》中提出“公民有權向公務員索取文書?!钡诙问澜绱髴鸷螅鲊娂娂哟笮姓该鞫龋F行文件開放的趨勢更加明顯。考察國外現行文件開放的理念和做法,大都采用立法的形式加以規范。1951年芬蘭頒布了《文件公開法》,允許公民個人從政府機構獲得有關信息;法國1978年制定、1980年實施了《行政文書公開法》;1966年美國制定了《情報自由法》、1976年又頒布了《陽光中的政府法》、1996年出臺《電子情報法》,旨在及時向公民發布信息,保證公民獲得政府文件的權利。此后,加入文件公開立法行列的國家和地區還有日本、挪威、英國、丹麥、荷蘭、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南非、意大利、俄羅斯、香港、希臘、葡萄牙、愛爾蘭等。隨著世界民主進程的深入及各國公民自主意識的增強,信息公開已經成為一個不可逆轉的國際化趨勢。建立完備的文件信息開放制度已經成為各國政府行政實踐發展的必由之路。
在我國,黨和政府歷來重視做到重大情況讓人民知道,重大問題經人民討論。從延安時期的“三反”、“五反”運動、整黨整風運動和反對領導干部特殊化等活動中,我們不難發現“政務信息公開”已初露端倪。在建國后的前三部憲法中,政務信息公開的立法精神已躍然紙上。①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隨著整個改革事業的深化與發展,我國政治體制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文件信息開放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全國范圍內得到了普遍的實踐,成為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重要推動力量。自2002年1月起國務院辦公廳開始向地方鄉鎮以上所有黨委、政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及各種民主黨派免費贈送《國務院公報》;上海市政府將政府內部刊物《市政工作》改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報》,以文本和上網的方式免費向全體市民公布;廣州市政府自2003年1月1日起執行《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政府不能隱匿與行政程序有關的信息;自1999年政府上網工程實施以來,政府的一些部委、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都設立了面向公眾的網頁,提供包括現行文件在內的各種信息和政策咨詢服務。②上述實踐表明,我國的現行文件開放已經在全國范圍內展開。可以相信,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社會民主化程度的不斷提高,現行文件開放以及在這一實踐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信息公開制度必將獲得重大發展。
二、現行文件開放與檔案開放之比較
(?)區別
1、兩者形成和發展的歷史背景不同
如前所述,現行文件開放是隨著社會民主化、法制化的進程而被提上議事日程的,通常作為普通公民對政府進行的有關活動、工作程序進行了解和獲得有關資料的重要形式。理論上講,現行文件開放通常與“了解權”相對應?!傲私鈾唷笔侵腹駛€人或團體有權知道并取得政府的檔案資料及其他信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民主和法制建設成為文明國家的發展趨勢。民主即要實現大多數人的選擇,法制則是用法的形式保證大多數人的意志得以實現。只有在保證公民平等獲得和利用政府所控制信息的前提下。才能確保多數人意志的實現。因此,“了解權”遂被提出。國際上對“了解權”的首次確認是在1946年。當時,聯合國第59號決議宣布了“了解權”為基本人權之一,并在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中做出明文規定。可以說,時代愈進步,公民自主意識愈強,“了解權”愈受到重視。信息時代的到來,意味著人們在物質生活明顯改善的情況下,將視野轉向政治生活、精神生活,他們希望能夠由自己信任的團體組織甚至自己直接參與國家和社會事物的管理,希望了解政府的活動過程與自己的何種利益相關,而“了解權”是他們實現這些權利的前提權利,也是現行文件開放的法理基礎。
在我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加快了社會主義民主化進程,國家活動開始向公開化的方向發展。公民對行政事務和社會信息的“了解權”逐步實現并擴大。2001年我國加入WTO后,對信息開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實現信息引導職能,政府機構開始加大行政透明度,實施行政信息公開制度。這是推動我國現行文件開放的內在動力。
檔案開放形成和發展的歷史背景雖然也與民主思想有著密切的聯系,但是,從推動其發展的內在動力來看,更多地體現為檔案對行政事務及歷史研究的價值。15?16世紀,隨著歐洲“文藝復興”運動的興起和發展,歐洲歷史學家開始對原始文獻發生興趣,“從而不斷地去叩擊檔案館的神秘大門”。③至18世紀中葉,在歷史學家的利用需要和研究工作的推動下,“檔案館密封的大門啟開了一條縫”,④歷史學家得到特許后,可以通過這條縫來窺探檔案,從而向通往檔案開放的道路邁出了極為重要的第一步。1789年,“法國大革命”后以法律的形式宣布了全體公民有自由利用國家檔案館文件的權利,開辟了檔案利用的新紀元。“但是,由于這種‘自由利用’是在不成熟條件下的產物,因此,并沒有得到真正的實施”。⑤檔案開放獲得實質性進展是在19世紀及兩次世界大戰之后。眾所周知,19世紀是“歷史的世紀”,此間,歷史學家大量利用檔案進行史學研究,取得了輝煌的成就。與此同時,史學家們還對檔案開放原則進行理論闡述。1898年法國歷史學家郎格魯在《歷史研究導論》上撰文指出,檔案開放改變了檔案館的性質,使檔案館從舊制度下的機密機構,變成了為社會全體公民的利益和權利服務的公開機構,開創了檔案利用的嶄新時代。“歷史學家懂得歷史文件的價值和分量,能夠認識到其絕無僅有的完整性,正是他們推動了檔案開放原則的傳播”。⑥第一次世界大戰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的20年間,是檔案開放的又一個大發展時期。期間,蘇、德、英、美等國公布了大量戰爭檔案,其研究價值大大刺激了學者們對本國政府檔案資料利用的欲望,催促他們的政府去開放自己的檔案館。這些努力得到了廣泛的支持,政府開始讓步,從而使檔案開放邁出了決定性的一步。
在我國,檔案開放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由于史學研究、平反冤假錯案、撰寫回憶錄和傳記等迫切要求查閱、復制歷史檔案而被提上議事日程的,與此同時,科技界及經濟戰線各個方面對檔案利用的呼聲也越來越高。⑦因此,1980年5月19日,中共中央書記處召開的第21次會議做出了開放歷史檔案的決定。
從以上論述可以看出,是檔案本身固有的價值,推動了檔案開放的形成和發展。
2、兩種開放的主體不同
現行文件開放是有主體范圍的,不是所有的機構都可以成為現行文件開放的主體。一般而言,現行文件開放的主體僅限于國家機構中的行政機關及其下屬機構,以及經行政機關授權的社會組織。⑧這是由現行文件開放的性質和作用決定的。現行文件開放的法理基礎是“了解權”,即公民依法享有的對政府有關活動、工作程序進行了解和獲得有關資料的權利。通過這項基本權利,公民可以實施對政府行為的監督和評估,達到參政議政的目的。由此決定了現行文件開放的主體是“狹義的政府”。檔案開放則沒有主體范圍的限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的檔案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各級國家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年滿30年的檔案都可以向社會開放。檔案開放的主體可以是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
3、兩種開放的客體在內容上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
現行文件開放的客體是政府信息。政府信息是政府機關掌握的為履行職責而產生、收集、整理、儲存、利用和傳播的信息。從具體內容來看,包括行政法規、政府規章及其解釋性文件;關于經濟建設、科教文衛、勞動保護、社會保障、城市管理、社會綜合治理等規范性文件以及重大決策、辦事程序和辦理結果等與公民的政治與經濟生活有密切關系的文件。從形式上看,不僅包括文字的、圖表的、音像的、電子的等信息資料,也包括公開舉行的會議活動。檔案開放則沒有客體內容的限制,凡是國家機構、社會組織及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形成的年滿30年的不涉及國家機密及個人隱私的檔案,全都屬于開放之列。從形式上看,檔案開放主要包括文字的、圖表的、音像的、電子的等檔案資料的開放。
4、兩種開放的服務主體具有一定的差異性
現行文件開放的服務主體具有多樣性的特點。
從國外的實踐來看,多數是以政府機構作為現行文件開放的服務主體,如美國、日本等。在我國,現行文件開放的服務主體呈現多樣化特點。從目前來看,主要有政府機構、機關檔案室和綜合性檔案館等。研究表明,現行文件開放的服務主體可以具有一定的靈活性,既可以是政府設立的專門機構,也可以是內設有專門機構或人員的一般機構,如辦公廳、秘書局、檔案室等,也可以是檔案館。⑨檔案開放的服務主體則具有單一性的特點,主要是各種類型的國家檔案館。根據《檔案館工作通則》的規定,“檔案館是黨和國家的科學文化事業機構,是永久保管檔案的基地,是科學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檔案史料的中心”。檔案館長久保存黨和國家的重要檔案,并通過檔案開放為社會各界服務。
5、兩種開放在信息組織、服務方式、開放形式等方面各具特色
與檔案開放相比較,現行文件開放在信息的組織上就不一定像檔案那樣注重歷史聯系性,更重要的是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從內容上看,更注重政府行政程序、行政行為的依據等信息的組織。現行文件開放的最大特點是開放、互動、及時、高效,因此,在服務方式上,采用互聯網更為有效。從開放形式看,現行文件開放除可以采用與檔案開放相似的形式外,還采用具有自己特色的開放形式,如政府機構設立信息詢問處接受公眾的信息咨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政府信息登記簿等。
(二)聯系
1、兩種開放具有共同的目的??開發文檔信息資源為社會服務
現行文件開放是在信息公開趨勢日益增強,人們對現行文件的利用需求量日趨增大的形勢下開展的一種信息服務方式。這種服務方式以提供各種政務信息為基本任務,方便社會各界,特別是普通公民查詢、了解政府在社會事務管理方面的現行政策規定。從目前我國已有的現行文件開放服務機構的實踐來看,它們都以公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滿足公民的信息需求為基本功能定位,這與檔案開放的目的是一樣的。所不同的是,現行文件開放滿足利用者“現實的”查考利用需求,檔案開放滿足利用者“歷史的”研究利用需求。兩種開放的有機結合,彌補了檔案開放理論與實踐的某些實際缺陷,是我國信息開放理論與實踐的重大發展。
2、兩種開放的客體具有同源性
檔案形成規律告訴我們,檔案由文件轉化而來,文件辦理完畢,經過鑒定、整理、歸檔后形成檔案。“文件生命周期理論”同樣指出,檔案的本質是文件,文件、檔案是文件整個生命運動過程的兩個不同的發展階段。從上述意義上說,檔案就是文件,利用檔案就是利用文件。現行文件的開放實際上是檔案開放的前移,檔案開放是現行文件開放的延伸。開放對象的同源性,使得兩種開放在信息的收集、整理、鑒定、保管、利用等方面存在著諸多相同性。同樣原因,檔案部門能夠成功地組建“現行文件閱覽中心”,承擔現行文件開放任務,并可以通過各種渠道,加強對現行文件開放服務和檔案部門服務功能延伸的宣傳,擴大檔案工作的社會影響。
3、兩種開放的利用主體都是普通公民
所謂“開放”,即針對普通公民而言。無論是現行文件開放,還是檔案開放,其利用主體都是普通公民。因而,兩者在實施開放的法律依據、開放政策的制定以及提供利用的宣傳輔導等方面具有相同性。
綜上所述,現行文件開放與檔案開放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兩種事物。我們既不能混淆兩者的界限,將它們當作同一種事物去看待,又不能將兩者完全割裂開來。實際工作中,應當在借鑒檔案開放的論成果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注意總結現行文件開放的特點與規律,將現行文件開放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注釋:
①趙俊峰:《政務公開剖析》,《行政與法》2001年第l期。
②褚松燕:《我國政府信息公開的現狀分析與思考》,《政府改革與創新》2003年第3期。
③④⑥韓玉梅:《外國現代檔案工作簡明教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⑤張啟昕:《檔案公布權的悖論》,《檔案與建設》2003年第8期。
⑦姜之茂:《一個值得高度關注的問題》,《21世紀的社會記憶??中國首屆博士論壇論文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⑧褚松燕:《我國政府信息公開的現狀分析與思考》,《政府改革與創新》2003年第3期。
⑨周漢華:起草《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專家建議稿)的基本思考,《法學研究》2002年第6期。
(郭紅解、李軍摘自《檔案學通訊》2004年第5期)
一、現行文件開放及其發展
現行文件開放是指政府機關將其正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形成的與公眾利益有關的各種文件信息向公眾開放。從檔案利用的角度講,則是指各級檔案管理部門,依據有關規定,將可以公開的現行文件提供給全體公民利用的一種服務方式?,F行文件開放是政務信息公開最重要的形式,是公民個人或團體依法享有知情權的重要體現。
國外對現行文件開放問題的探討和實踐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紀。1766年瑞典制定的《出版自由法》,規定市民可以自由地獲得行政文書;1789年法國大革命中誕生的《人權宣言》中提出“公民有權向公務員索取文書?!钡诙问澜绱髴鸷螅鲊娂娂哟笮姓该鞫龋F行文件開放的趨勢更加明顯。考察國外現行文件開放的理念和做法,大都采用立法的形式加以規范。1951年芬蘭頒布了《文件公開法》,允許公民個人從政府機構獲得有關信息;法國1978年制定、1980年實施了《行政文書公開法》;1966年美國制定了《情報自由法》、1976年又頒布了《陽光中的政府法》、1996年出臺《電子情報法》,旨在及時向公民發布信息,保證公民獲得政府文件的權利。此后,加入文件公開立法行列的國家和地區還有日本、挪威、英國、丹麥、荷蘭、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南非、意大利、俄羅斯、香港、希臘、葡萄牙、愛爾蘭等。隨著世界民主進程的深入及各國公民自主意識的增強,信息公開已經成為一個不可逆轉的國際化趨勢。建立完備的文件信息開放制度已經成為各國政府行政實踐發展的必由之路。
在我國,黨和政府歷來重視做到重大情況讓人民知道,重大問題經人民討論。從延安時期的“三反”、“五反”運動、整黨整風運動和反對領導干部特殊化等活動中,我們不難發現“政務信息公開”已初露端倪。在建國后的前三部憲法中,政務信息公開的立法精神已躍然紙上。①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隨著整個改革事業的深化與發展,我國政治體制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文件信息開放作為政治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全國范圍內得到了普遍的實踐,成為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的重要推動力量。自2002年1月起國務院辦公廳開始向地方鄉鎮以上所有黨委、政府、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及各種民主黨派免費贈送《國務院公報》;上海市政府將政府內部刊物《市政工作》改成《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報》,以文本和上網的方式免費向全體市民公布;廣州市政府自2003年1月1日起執行《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政府不能隱匿與行政程序有關的信息;自1999年政府上網工程實施以來,政府的一些部委、地方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都設立了面向公眾的網頁,提供包括現行文件在內的各種信息和政策咨詢服務。②上述實踐表明,我國的現行文件開放已經在全國范圍內展開。可以相信,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社會民主化程度的不斷提高,現行文件開放以及在這一實踐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信息公開制度必將獲得重大發展。
二、現行文件開放與檔案開放之比較
(?)區別
1、兩者形成和發展的歷史背景不同
如前所述,現行文件開放是隨著社會民主化、法制化的進程而被提上議事日程的,通常作為普通公民對政府進行的有關活動、工作程序進行了解和獲得有關資料的重要形式。理論上講,現行文件開放通常與“了解權”相對應?!傲私鈾唷笔侵腹駛€人或團體有權知道并取得政府的檔案資料及其他信息。第二次世界大戰后,民主和法制建設成為文明國家的發展趨勢。民主即要實現大多數人的選擇,法制則是用法的形式保證大多數人的意志得以實現。只有在保證公民平等獲得和利用政府所控制信息的前提下。才能確保多數人意志的實現。因此,“了解權”遂被提出。國際上對“了解權”的首次確認是在1946年。當時,聯合國第59號決議宣布了“了解權”為基本人權之一,并在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中做出明文規定。可以說,時代愈進步,公民自主意識愈強,“了解權”愈受到重視。信息時代的到來,意味著人們在物質生活明顯改善的情況下,將視野轉向政治生活、精神生活,他們希望能夠由自己信任的團體組織甚至自己直接參與國家和社會事物的管理,希望了解政府的活動過程與自己的何種利益相關,而“了解權”是他們實現這些權利的前提權利,也是現行文件開放的法理基礎。
在我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加快了社會主義民主化進程,國家活動開始向公開化的方向發展。公民對行政事務和社會信息的“了解權”逐步實現并擴大。2001年我國加入WTO后,對信息開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實現信息引導職能,政府機構開始加大行政透明度,實施行政信息公開制度。這是推動我國現行文件開放的內在動力。
檔案開放形成和發展的歷史背景雖然也與民主思想有著密切的聯系,但是,從推動其發展的內在動力來看,更多地體現為檔案對行政事務及歷史研究的價值。15?16世紀,隨著歐洲“文藝復興”運動的興起和發展,歐洲歷史學家開始對原始文獻發生興趣,“從而不斷地去叩擊檔案館的神秘大門”。③至18世紀中葉,在歷史學家的利用需要和研究工作的推動下,“檔案館密封的大門啟開了一條縫”,④歷史學家得到特許后,可以通過這條縫來窺探檔案,從而向通往檔案開放的道路邁出了極為重要的第一步。1789年,“法國大革命”后以法律的形式宣布了全體公民有自由利用國家檔案館文件的權利,開辟了檔案利用的新紀元。“但是,由于這種‘自由利用’是在不成熟條件下的產物,因此,并沒有得到真正的實施”。⑤檔案開放獲得實質性進展是在19世紀及兩次世界大戰之后。眾所周知,19世紀是“歷史的世紀”,此間,歷史學家大量利用檔案進行史學研究,取得了輝煌的成就。與此同時,史學家們還對檔案開放原則進行理論闡述。1898年法國歷史學家郎格魯在《歷史研究導論》上撰文指出,檔案開放改變了檔案館的性質,使檔案館從舊制度下的機密機構,變成了為社會全體公民的利益和權利服務的公開機構,開創了檔案利用的嶄新時代。“歷史學家懂得歷史文件的價值和分量,能夠認識到其絕無僅有的完整性,正是他們推動了檔案開放原則的傳播”。⑥第一次世界大戰后到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的20年間,是檔案開放的又一個大發展時期。期間,蘇、德、英、美等國公布了大量戰爭檔案,其研究價值大大刺激了學者們對本國政府檔案資料利用的欲望,催促他們的政府去開放自己的檔案館。這些努力得到了廣泛的支持,政府開始讓步,從而使檔案開放邁出了決定性的一步。
在我國,檔案開放是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由于史學研究、平反冤假錯案、撰寫回憶錄和傳記等迫切要求查閱、復制歷史檔案而被提上議事日程的,與此同時,科技界及經濟戰線各個方面對檔案利用的呼聲也越來越高。⑦因此,1980年5月19日,中共中央書記處召開的第21次會議做出了開放歷史檔案的決定。
從以上論述可以看出,是檔案本身固有的價值,推動了檔案開放的形成和發展。
2、兩種開放的主體不同
現行文件開放是有主體范圍的,不是所有的機構都可以成為現行文件開放的主體。一般而言,現行文件開放的主體僅限于國家機構中的行政機關及其下屬機構,以及經行政機關授權的社會組織。⑧這是由現行文件開放的性質和作用決定的。現行文件開放的法理基礎是“了解權”,即公民依法享有的對政府有關活動、工作程序進行了解和獲得有關資料的權利。通過這項基本權利,公民可以實施對政府行為的監督和評估,達到參政議政的目的。由此決定了現行文件開放的主體是“狹義的政府”。檔案開放則沒有主體范圍的限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的檔案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各級國家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年滿30年的檔案都可以向社會開放。檔案開放的主體可以是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
3、兩種開放的客體在內容上存在著一定的差異性
現行文件開放的客體是政府信息。政府信息是政府機關掌握的為履行職責而產生、收集、整理、儲存、利用和傳播的信息。從具體內容來看,包括行政法規、政府規章及其解釋性文件;關于經濟建設、科教文衛、勞動保護、社會保障、城市管理、社會綜合治理等規范性文件以及重大決策、辦事程序和辦理結果等與公民的政治與經濟生活有密切關系的文件。從形式上看,不僅包括文字的、圖表的、音像的、電子的等信息資料,也包括公開舉行的會議活動。檔案開放則沒有客體內容的限制,凡是國家機構、社會組織及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形成的年滿30年的不涉及國家機密及個人隱私的檔案,全都屬于開放之列。從形式上看,檔案開放主要包括文字的、圖表的、音像的、電子的等檔案資料的開放。
4、兩種開放的服務主體具有一定的差異性
現行文件開放的服務主體具有多樣性的特點。
從國外的實踐來看,多數是以政府機構作為現行文件開放的服務主體,如美國、日本等。在我國,現行文件開放的服務主體呈現多樣化特點。從目前來看,主要有政府機構、機關檔案室和綜合性檔案館等。研究表明,現行文件開放的服務主體可以具有一定的靈活性,既可以是政府設立的專門機構,也可以是內設有專門機構或人員的一般機構,如辦公廳、秘書局、檔案室等,也可以是檔案館。⑨檔案開放的服務主體則具有單一性的特點,主要是各種類型的國家檔案館。根據《檔案館工作通則》的規定,“檔案館是黨和國家的科學文化事業機構,是永久保管檔案的基地,是科學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檔案史料的中心”。檔案館長久保存黨和國家的重要檔案,并通過檔案開放為社會各界服務。
5、兩種開放在信息組織、服務方式、開放形式等方面各具特色
與檔案開放相比較,現行文件開放在信息的組織上就不一定像檔案那樣注重歷史聯系性,更重要的是信息的及時性、準確性。從內容上看,更注重政府行政程序、行政行為的依據等信息的組織。現行文件開放的最大特點是開放、互動、及時、高效,因此,在服務方式上,采用互聯網更為有效。從開放形式看,現行文件開放除可以采用與檔案開放相似的形式外,還采用具有自己特色的開放形式,如政府機構設立信息詢問處接受公眾的信息咨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政府信息登記簿等。
(二)聯系
1、兩種開放具有共同的目的??開發文檔信息資源為社會服務
現行文件開放是在信息公開趨勢日益增強,人們對現行文件的利用需求量日趨增大的形勢下開展的一種信息服務方式。這種服務方式以提供各種政務信息為基本任務,方便社會各界,特別是普通公民查詢、了解政府在社會事務管理方面的現行政策規定。從目前我國已有的現行文件開放服務機構的實踐來看,它們都以公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滿足公民的信息需求為基本功能定位,這與檔案開放的目的是一樣的。所不同的是,現行文件開放滿足利用者“現實的”查考利用需求,檔案開放滿足利用者“歷史的”研究利用需求。兩種開放的有機結合,彌補了檔案開放理論與實踐的某些實際缺陷,是我國信息開放理論與實踐的重大發展。
2、兩種開放的客體具有同源性
檔案形成規律告訴我們,檔案由文件轉化而來,文件辦理完畢,經過鑒定、整理、歸檔后形成檔案。“文件生命周期理論”同樣指出,檔案的本質是文件,文件、檔案是文件整個生命運動過程的兩個不同的發展階段。從上述意義上說,檔案就是文件,利用檔案就是利用文件。現行文件的開放實際上是檔案開放的前移,檔案開放是現行文件開放的延伸。開放對象的同源性,使得兩種開放在信息的收集、整理、鑒定、保管、利用等方面存在著諸多相同性。同樣原因,檔案部門能夠成功地組建“現行文件閱覽中心”,承擔現行文件開放任務,并可以通過各種渠道,加強對現行文件開放服務和檔案部門服務功能延伸的宣傳,擴大檔案工作的社會影響。
3、兩種開放的利用主體都是普通公民
所謂“開放”,即針對普通公民而言。無論是現行文件開放,還是檔案開放,其利用主體都是普通公民。因而,兩者在實施開放的法律依據、開放政策的制定以及提供利用的宣傳輔導等方面具有相同性。
綜上所述,現行文件開放與檔案開放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兩種事物。我們既不能混淆兩者的界限,將它們當作同一種事物去看待,又不能將兩者完全割裂開來。實際工作中,應當在借鑒檔案開放的論成果和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注意總結現行文件開放的特點與規律,將現行文件開放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注釋:
①趙俊峰:《政務公開剖析》,《行政與法》2001年第l期。
②褚松燕:《我國政府信息公開的現狀分析與思考》,《政府改革與創新》2003年第3期。
③④⑥韓玉梅:《外國現代檔案工作簡明教程》,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⑤張啟昕:《檔案公布權的悖論》,《檔案與建設》2003年第8期。
⑦姜之茂:《一個值得高度關注的問題》,《21世紀的社會記憶??中國首屆博士論壇論文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
⑧褚松燕:《我國政府信息公開的現狀分析與思考》,《政府改革與創新》2003年第3期。
⑨周漢華:起草《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專家建議稿)的基本思考,《法學研究》2002年第6期。
(郭紅解、李軍摘自《檔案學通訊》2004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