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陜西省文書檔案目錄數據交換格式與著錄項目細則暫行規定》的補充說明的函
    為適應檔案信息化發展的需要,加快全省檔案信息數據庫建設,2004年我局和陜西省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共同發布了《陜西省文書檔案目錄數據交換格式與著錄項目細則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距今已有五年時間,通過這幾年的實踐、應用和前一段的實際調研,了解到有關著錄項目的一些問題,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現就這幾個方面予以補充說明:
    一、檔號不全
    檔號是檔案管理員管理檔案的基礎,也是著錄的必要項。目錄號是全宗號下的一級類目,沒有目錄號,在一個全宗下就有可能造成案卷號的重復;因此,這個項目必須著錄全,沒有目錄號的要根據本館的實際給目錄號。頁號不能有空號、重號,出現空號和重號時,要重新編頁號。
    二、時間項著錄
    在《暫行規定》中要求時間項著錄時,年、月、日之間用“-”連接,和現在實施的《文件歸檔管理規則》中的時間要求有沖突,但為了檔案管理系統的方便,我們要求按《暫行規定》的執行。
    如:按《文件歸檔管理規則》的要求日期格式:20090729
    按《暫行規定》要求著錄日期格式:2009-7-29
   (一)、采用《暫行規定》格式的理由是:
    1、避免在日期數字中使用日期通配符時造成識別困難;
    2、較之《文件歸檔管理規則》日期格式,《暫行規定》日期格式中加入的“-”分隔字符更便于識別和信息系統處理。
   (二)、日期通配符:*
“*”符號代表部分無法考證的日期,代替1位至4位日期數字;如:196*-*-20,其中,年份后1位數字、月份為著錄時無法確切考證的數字。
   (三)、使用日期通配符的優點:
    1、信息量大    原規定中使用“0”來表示無法考證的數字時,會丟失部分可以著錄的信息。
    2、容易識別,便于信息系統處理
   (四)、時間項著錄時還應注意不能出現類似56年的時間著錄,必須著錄為1956年。
    三、分卷號問題    由于檔案實體保管中會出現分卷的情況,分卷號項不能取消;應設在案卷號下,而不是和其它著錄項目平行的著錄項目,如案卷號為58,分卷為1、2、3,其案卷號應分別著錄為58.1、58.2、58.3。
    四、題名著錄
   (一)題名著錄中不能出現“本局”、“本縣”之類,應著錄單位的全稱或通用簡稱。
   (二)題名著錄必須有內容信息,如:題名為傳達123號文件的報告,無法反映文件的內容,應著錄為:傳達123號文件關于干部任免的報告。
   (三)題名內容有歧義的應在關鍵詞中補充著錄其真實信息,如題名為“下樓洗澡”,如果只著錄“下樓洗澡”,根本就沒有表達真實的主題;這是在三反、五反中常用到的詞,在關鍵詞應著錄“三反五反,干部審查”。
   (四)題名中的時間,應用阿拉伯數字著錄。
    五、關鍵詞的著錄
    做為題名的補充項,只要題名反映內容,可不著錄。但類似黨員關系,工資評級、定級,人員調配,人事任免,職稱評定,大中專畢業生分配,招工,招干等涉及到人事時,須在關鍵詞項著錄人名;著錄時要注意,題名的著錄是相同的,只是在關鍵詞中每十人人名著錄一條。
    六、統一著錄格式和著錄項目的意義
    檔案管理現代化和檔案信息化的前提是檔案信息數據庫建設,而數據庫建設必須標準化和規范化,這樣才能實現檔案信息資源的共享,才能使檔案信息更好地服務于社會,服務于群眾。
    如果著錄項目和著錄格式不統一,做好的數據只能自己一家用,成為信息孤島,無法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也就失去了建數據庫的的意義。
 
                                                 陜西省檔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