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永官
一、口述檔案研究現狀概略
口述檔案的首次提出源自于1984年國際檔案理事會出版的《檔案術語詞典》;1988年8月在第十一屆國際檔案大會上,塞內加爾檔案工作者薩利烏·姆貝伊正式使用了“口述檔案”一詞;我國對于口述檔案的認識正是來自于國際檔案大會對于口述檔案的有關介紹和論述。
自20世紀90年代起我國檔案界對于“口述檔案”的研究也逐步開始,筆者所見最早的文章是發表于《蘭臺世界》1999年第10期上王儉秋的“口述檔案開發之我見”一文,隨即形成了一個研究的熱潮。有的地方還成立了專門機構、發布了業務規范,如2004年12月,江蘇省首個口述檔案研究協會在揚州檔案局正式掛牌。揚州市檔案館于2007年6月出臺了《口述檔案歸檔整理方案》。有的還開展了系統的理論研究,如上海市檔案學會辦公室、上海大學檔案事業發展研究中心,于2007年至2009年還以《口述檔案資源建設》為題開展了課題研究。王在萍學者還在《黑龍江史志》2009年第19期上以“1999~2008年口述檔案研究論文的文獻計量學分析”為題,對研究文章進行了述評。
近年來,我國檔案界在“口述檔案”的實踐探索和理論研究上已經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在理論研究上,有寧夏回族自治區檔案局《口述歷史檔案采集標準》的積極嘗試;在實踐上,有遼寧省大連市旅順口區檔案館、云南文山州檔案館、徐州市檔案館、山東省檔案館等具體實踐。一些歷史研究部門、大專院校、新聞媒體也開始關注口述歷史檔案。這些以地方檔案管理部門、新聞媒體為主體開展的口述檔案收集與整理工作,極大地促進了我國口述檔案事業的繁榮。⑴
通過大量有效的實踐,使人們對“口述檔案”的意義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具體可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是搶救歷史史料的迫切需要;是填補歷史空白的有效措施;是完善館藏結構的重要途徑;是發揮和拓展檔案局館職能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口述檔案”爭議的焦點
自我國檔案界引入“口述檔案”這個概念以來,對其大加贊賞并熱衷研究者有之,但對其持懷疑抑或否定態度的也不乏其人。下面從三個方面作一簡要回顧。
(一)是否需要獨立提出“口述檔案”這個概念
1、認為“口述檔案”這一概念應當獨立存在并具有重要意義。如“因為口述檔案是由對歷史事件或重要人物曾親歷、親見、親聞、親訪和身懷絕技的‘活檔案’直接口述而形成的聲像或文字材料,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歷史記錄,稱‘口述檔案’是確切的”⑵
“口述檔案和電子文件的實踐拓展了檔案工作的領域:一個指向無文字的史前時代,一個指向前途無量的信息時代。檔案工作者不再只是保管員,而是可以參與到檔案的形成過程(如對電子文件的前端控制)或者直接創造檔案(如通過采訪形成口述檔案),他們的職責漸漸地傾向于保存真實的歷史。”⑶
“檔案是歷史的記憶,社會實踐活動中形成的檔案與通過事后口述形成的口述檔案是一樣的,都是歷史的記憶。”因此,“應該對這樣的歷史記憶像對待檔案一般地對待,給它一個正當的名分----‘口述檔案’”⑷
“檔案館采集口述檔案不僅豐富了館藏,豐富了社會記憶,同時也拓展了工作的新領域。”⑸
“建立口述檔案是發揮和拓展檔案館公眾服務功能的重要渠道;建立口述檔案是完善館藏結構和豐富館藏的重要舉措;建立口述檔案有助于檔案館形成自身特色”。⑹
2、認為“口述檔案”不應當作為一個獨立的概念提出。如“‘口述檔案’一詞的搭配總讓人感到別扭!檔案界不知為什么總好創造‘XX檔案’的詞語?⑺
“在過去十來年里,‘口述檔案’這一詞兒不時沉渣泛起。追溯起來,‘口述檔案’源于‘口述歷史’。…… ‘口述檔案’之說能否成立,先不管它是否混淆了原始歷史記錄與事后追憶的歷史記錄之間的界限,打破了現存的檔案分類體系,就是從載體形式上來講也難圓其說。”⑻
“為什么非要冠上‘檔案’一詞呢,對過去事件的回顧,檔案可以稱為正史,口述應該視為野史;對現實事件的記錄,有記錄、錄音、錄像等,不必再分為是不是口述,口述+檔案叫法不科學。”⑼
(二)“口述檔案”是否具有檔案原始記錄的特性
對于這個問題可說是眾說紛紜,各執己見。但持不具有檔案原始記錄的特性者為多,如“口述資料既可以包括各種通過對受訪者采訪或開會討論所形成的錄音材料,還可以包括根據這些錄音材料所整理出來的各種文字材料、出版物等。它跟檔案有一個本質的區別,那就是不具備原始記錄性,而是根據原始材料整理而成的,因此不能稱為檔案。”⑽
“由于口述檔案沒有前身,這種口述檔案只能是口述資料”。因此,“我國目前所稱的口述檔案并不能稱為口述檔案,應當稱為口述資料。”⑾
“口述檔案不是伴隨人們的社會實踐活動而自然形成的,不具有檔案的本質屬性----原始記錄性,因此現在人們認為的‘口述檔案’其實不是,而只是一種輔助檔案利用的參考資料”⑿。
“在歷史文獻保存較少的某些國度,出現‘口述檔案’說可以理解,但仍難真正站住腳,因為就其所記述的歷史活動過程而言,回憶錄和調查筆錄或錄音并不具有原始性。從我國的實際情況看,稱‘口述檔案’是不妥當的。”⒀
“而口述檔案是事后補制的,是依靠大腦事后追憶而成,因此它們就無法體現對于當時當事的原始記錄功能。”因此,“‘口述檔案’的原始記錄性只能體現在對口述這一行為的記錄上,而不能針對所記錄的歷史事實而言。” ⒁
(三)“口述檔案”在利用時是否具有憑證作用的特性
對于這個問題的認識差距較小,即使是“口述檔案”的肯定者,對其在利用上的憑證性也并沒有多少直接的肯定。更多的則認為其不具有憑證作用的特性,如“由于口述檔案是特定的人形成的,形成中不可避免受到觀察力、理解力、個人情感因素和環境因素的影響,它的形成過程決定了其在‘記憶的真實’與‘真實的歷史’上存在一定的差別。”⒂
“口述檔案不都是真實的。導致口述檔案不真實的原因非常復雜。”主要包括“感情因素”、“政治判斷力的因素”、以及“與記憶準確度有關”等三個方面。⒃
“本人認為,‘口述檔案’蘊含的主要是一個參考的價值,對于口述的內容,我們與其爭論到底具不具有憑證作用,不如更多探究其中的文化價值。如果非要扣上‘憑證性’的帽子,那么它的憑證價值也只能體現在對口述者這一口述行為的憑證上”。⒄
三、檔案憑證作用的異化
由于檔案是人們在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原始記錄,所以其作用的基本特性是憑證性,這在目前檔案界的認識中是相對一致的。從對檔案作用約定俗成的原始憑證性來看,檔案的本質屬性還應當是原始記錄性。只要不是原始記錄,憑證作用就會受到影響,一般也不能稱之為檔案。
然而,在實踐中檔案作用的憑證性早已經出現異化,而正是這種檔案在憑證作用上的異化,與目前對“口述檔案”的認識有關,即我們可以由此出發來對“口述檔案”問題做出一個相對比較完整科學的認識。本人斗膽提出這一觀點,自知難以從理論層面上來加以論述,于是自以為另辟溪徑,以實證來說話。
(一)記述內容不真實的真實檔案在憑證作用上的異化。在以往的理論中已經對“真實性”問題分解為檔案的真實和檔案內容的真實的論述,在實際中也確實如此。如在大躍進時期,在“人有多大膽,地有多高產”口號的指導下,曾出現了畝產萬斤糧的文字記載和照片。類似這樣真實的檔案(從其形成和載體的原始性來看)和所記述信息的虛假(從其所載內容來看)的現象,也不是絕無僅有。
(二)大量的編史修志工作中形成的檔案在憑證作用上的異化。盛史修志,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我國新方志的編修工作廣泛開展,各縣基本都編修了社會主義新方志,不少地區的公社、鄉鎮也都編寫了志書,不少政府部門也編寫了部門志。在大規模的修志過程中,形成了大量的在采訪中形成的第一手資料,這些資料在成志過程中起到了很大的參考作用,隨后又隨著修志工作結束,修志材料的歸檔而一并進入檔案館保存,成為了館藏檔案之一。這些被稱之為檔案的材料其作用性質已經異化。當利用者利用這些檔案時對其憑證性自然應當有別于其他檔案,因為不少回憶的材料有可能因為講述者的記憶差錯而出現內容上的誤差。
(三)一些實際沒有產生作用的檔案在憑證作用上的異化。本區在編寫組織史過程中曾查到過一份任命某某人為某公社副主任的文件,便照此錄入,但經與本人核對,根本沒有曾任過副主任的影響。其實是該文件發出后由于某種特殊原因其沒有正式到任,即該文件從一開始就沒有被落到實處。當然這只有典型意義而并不具備普遍意義,但這種現象確實也是一種客觀存在。
(四)一些出于某種特殊需要而事后形成的“檔案”在憑證作用上的異化。近年來,各種創建、評比活動異常活躍,在創建、評比標準中往往都有“領導重視”這一基礎條件,而且還會細化為領導班子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下發文件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和五年規劃之中等幾個方面。而在歸檔保存的原始檔案中,由于當時沒有想到領導重視非要達到這種有據可查的程度,所以有的即使做了也沒有留下記載歸檔;當然也有不少實際上確實也沒達到如此程度。但為了能夠順利通過評審,于是就事后在原有檔案的基礎上形成了一種新的版本。這種出于某種特殊需要而事后形成的檔案,大家也是心知肚明,而其憑證作用也是可想而知的。
四、幾點粗淺的想法
由于“口述檔案”是依靠大腦事后追憶而成的,并不是在當時的社會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原始記錄,所以一方面人們對其憑證作用提出異議是不無道理的。但另一方面,現在大量的“口述材料”確實又在不斷地充實我們的館藏,成為檔案中新的一員。對此,筆者提出以下四點想法:
(一)“口述檔案”沒有必要也并不能夠作為一個獨立的概念提出并加以研究。一個新的名詞出現,既有其偶然性,也不能排除它的必然性。所以我們在某一概念出現之后,并不能采取簡單的排除和否定的方法,而是可以相應地開展一些反向的研究,來將研究推向深入。
檔案界確實有熱衷于提出“某某檔案”,如前一時期的“實物檔案”、“民生檔案”等,甚至“某某檔案學”的現象。針對這些問題,我們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于確有提出必要的要在實際操作的同時進行理論研究,將其豐富到檔案學理論中來;反之,則要在實踐的同時進行反向的研究,從理論上來說明其本質,給其一個適當的定位。那么“口述檔案”到底是否也屬于因熱而起?到底是否需要將其作為一個獨立的概念進入檔案概念的大家族之中呢?筆者認為,由于“口述檔案”確實并不具備檔案的基本屬性,即在形成上的原始記錄性和在利用上的依據憑證性。所以,我們不必要單獨再提出“口述檔案”這個名稱。
(二)口述檔案概念的揚棄。以上的論述并非說口述史料不重要,也不是說檔案部門不應當去從事口述史料的形成、收集、積累工作。相反,本人以為做這項工作很有必要,檔案部門也是責無旁貸。我們應當充分利用行業和專業人才的優勢,在這方面做出更大的貢獻。正如王素紅在“口述檔案----我國檔案工作的新視角”一文中指出:“口述檔案是促進檔案館收藏多元化的極好資源,是現有檔案收藏的一種重要補充,其價值與書面收藏相比也是各有千秋,口述檔案是檔案工作的一個新領域,其作用是不可低估的,應當引起我國政府及檔案界足夠的重視,不應再成為檔案工作的盲區。”⒅
但對于這些由檔案部門形成或接收、征集得來的材料,我們可以視其為自己形成或是征集來的資料,用作檔案的補充。所以我們沒有必要將這些材料作為游離于傳統檔案之外的另類來加以研究和管理,而只是將它作為我們工作領域的拓展。
(三)口述史料成為檔案是有條件的。正如以上所述修志工作中形成的大量口述史料,是在隨著修志工作結束、修志材料的歸檔而成為檔案一樣,大量口述史料成為檔案也是有條件轉化的。即在這些材料形成之初,是不能直接稱其為是檔案的。只有當這些材料隨著對這一主體的研究開發、編研利用等工作結束后,作為這項工作的原始材料才會一并歸入檔案之中。盡管此時這些材料事實上已經成為檔案,但此時它是融入檔案之中,所以沒有必要另取名稱。我們也沒有必要特意為其創設一個名稱叫什么“口述檔案”。如上海市檔案館開展了對上海美術高等專科學校史料的收集整理,形成了10多篇口材料,這些材料并不是檔案,只有當研究者或是檔案編研工作者利用這些根據口述整理而成的材料,加上查閱有關史料對其形成研究成果后,這些材料會隨著這一項研究工作的結束,成果的出現而一并歸入檔案之中。
(四)檔案憑證作用要客觀全面理解。盡管在一般情況下,檔案確實是原始的記錄,其作用具有憑證的特性,但正像本文第三部分分析的一樣,檔案作用的憑證性在特定的情況下會有所異化。由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盡管口述史料在憑證作用方面有其特殊性,但仍然并不排除它可以進入檔案行列,只是需要經過一定的手續。
參考文獻:
⑴葉立東:“論我國口述檔案的理論研究與實踐發展”,《蘭臺世界》2011年第5期。
⑵李南星:“談口述檔案與搶救‘活檔案’”,《檔案學通訊》1998年第1期。
⑶于曉靜:“口述檔案、電子文件及新的檔案觀”,《檔案》2000年第2期。
⑷吳品才:“口述檔案的啟示”,《檔案學研究》1995年第4期。.
⑸小軍:“口述檔案,讓歷史生動具體”,《中國檔案》2006年第1期。
⑹黃淼:“論建立口述檔案的現實意義與主要途徑”
http://www.dangan.ningbo.gov.cn/daxh/lwjl/200712/t20071227_6980.html.
⑺一束草根:
http://www.danganj.net/bbs/viewthread.php?tid=2296&extra=&page=1.
⑻春風秋水:“口述檔案,華麗地去真存偽”,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o05/1/137325.shtml.
⑼一井水:
http://www.danganj.net/bbs/viewthread.php?tid=2296&extra=&page=5.
⑽上海市檔案學會辦公室、上海大學檔案事業發展研究中心承擔的《口述檔案資源建設與城市記憶傳承研究》課題總結報告。
⑾王茂躍:“關于口述檔案的困惑”,《山西檔案》1998年第6期。
⑿張仕君、晶晶、鄧繼均:“‘口述檔案’概念質疑”,《檔案學研究》2009年第1期。
⒀黃存勛:“世紀之交:檔案學熱點管窺”,《貴州檔案》1998年第5期。
⒁徐玲麗:“突破概念界限 追求歷史永恒----關于‘口述檔案’屬性的思考”,《山西檔案》2009年第2期。
⒂黃峰:“口述檔案編研原則與方法”,《北京檔案》2006年第2期。
⒃馮舫女:“試析口述檔案的真實性與價值----從考察張學良晚年對九一八事變口述的真偽說起”,《北京檔案》2011年第6期。
⒄徐玲麗:“突破概念界限 追求歷史永恒----關于‘口述檔案’屬性的思考”,《山西檔案》2009年第2期。
⒅王素紅:“口述檔案----我國檔案工作的新視角”,《蘭臺世界》2008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