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市開發區檔案管理和利用工作,更好地為開發區的建設和發展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開發區檔案管理暫行規定》和《西安市檔案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曲江新區、各區縣開發區及所屬園區(以下簡稱開發區),以及區內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它組織(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 開發區檔案是指開發區內各單位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四條 開發區檔案工作是開發區工作和國家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開發總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區管理機構)以及各單位應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把檔案工作列入開發區和本單位建設與發展計劃。
第五條 開發區各級管理機構及各單位在各項活動形成的全部檔案均由檔案部門集中統一管理,確保檔案的完整,準確與安全,并有效提供利用。
第二章 檔案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開發區管理機構應當明確分管檔案工作的領導人,確定管理檔案工作的部門和人員,管理開發區的檔案工作,并對區內各單位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第七條 開發區管理機構必須建立總檔案室,并積極創造條件建立檔案館,保管開發區需要永久和長期保存的檔案及有關資料;區內各單位應當建立檔案室,由專職或兼職人員統一管理本單位的檔案。
第八條 開發區檔案管理部門的職責:
1.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 制定開發區檔案工作規劃和計劃并組織實施。
3. 建立健全開發區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
4. 負責開發區總檔案室(館)的業務建設,并確定其接收檔案的范圍。
5. 負責對開發區各單位的檔案工作進行協調、監督、檢查和指導,開展檔案業務的培訓和服務工作。
6. 規劃和組織開發區檔案信息化建設。
第九條 各單位檔案部門及人員的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單位檔案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2. 組織、監督和指導本單位所屬各部門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3. 負責本單位全部檔案的接收、整理、鑒定、統計、保管等工作。
4. 負責檔案信息的開發利用工作,編寫檔案專題資料,建立檔案目錄數據庫,逐步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
5. 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檔案業務工作。
第十條 開發區內的外商投資企業,應按照《外商投資企業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加強本企業的檔案管理工作,并接受開發區管理機構總檔案室(館)的監督與指導。
第十一條 開發區檔案工作人員應當忠于職守、遵守紀律,有創新能力,具備檔案專業知識,取得崗位資格證書。
對在檔案收集、管理、保護和提供利用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市和區縣檔案行政管理部門、開發區管理機構或本單位給予獎勵。對造成檔案損失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三章 文件材料的收集、歸檔
第十二條 各單位應將各項活動中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件材料,按規定收集齊全,整理立卷,按期交本單位檔案部門集中管理。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將檔案材料據為已有、自行銷毀或者拒絕歸檔。
歸檔文件材料必須完整、準確、保持有機聯系,反映工作全過程。
第十三條 開發區管理機構及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各類文件材料的歸檔范圍和保管期限。
第十四條 開發區管理機構及各單位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建設項目(工程)檔案的管理,做好建設項目(工程)文件的編制工作,建立、健全項目檔案驗收制度。
第十五條 開發區各單位建設工程、科技研究、技術改造、重要設備更新等項目的鑒定、驗收時,應有本單位檔案工作人員參加,并對該項目所形成的檔案文件材料進行驗收。
第十六條 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齊全完整,符合其自然形成規律,能準確地反映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符合文件處理與《歸檔文件整理規則》和《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的規定。
第十七條 各單位在各項活動中形成的材料,采取隨時或定期的辦法向檔案部門移交歸檔。
(1)各項管理活動形成的文件材料,在次年一季度內整理歸檔。
(2)建設活動的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三個月內整理歸檔;同時,由建設單位向開發區檔案室(館)和所在地城建檔案部門報送竣工檔案各一套。
(3)會計檔案在本單位財務部門保管一年后,于次年第一季度向本單位檔案室移交。
(4)電子文件在形成后的三個月內歸檔,對于一些有特殊要求的歸檔電子文件,可根據實際確定歸檔時間。
(5)音像、實物檔案在活動結束后隨時歸檔。
(6)開發區所屬國有企業合并、撤銷、轉讓時,其檔案資料按國家有關規定統一評估、移交和處置。
(7)開發區所屬事業單位檔案自形成之日起期滿十年,向開發區檔案室(館)移交。
(8)開發區所屬事業單位撤銷時,其檔案向開發區檔案室(館)移交。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有關單位應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在一月內向開發區檔案室(館)移交有關檔案材料:
(1)開發區重要機構的建立、變更或撤銷。
(2)列入市級以上的重點項目、重大科學技術研究、重大科技改造項目、重大科研成果、技術發明。
(3)獲全國性榮譽證書。
(4)舉辦或承辦的具有重大影響的活動。
(5)本單位發生的重大事件。
第十九條 開發區管理機構和各單位應將各類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整理、歸檔工作納入各項管理程序和工作計劃,列入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職責范圍,并作為目標責任制考核的內容之一。
第二十條 各單位檔案部門應對各業務部門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并應提出獎懲的意見。
第四章 檔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一條 開發區管理機構及區內各單位必須依據國家有關檔案業務建設的標準、規定,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門類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統計、鑒定銷毀和利用等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各項檔案業務工作,實現檔案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要根據需要要配置適宜保存檔案的專用庫房和必要的設備設施,確保檔案的安全,并逐步采用先進技術,實現檔案管理現代化。
第二十三條 開發區內規模較小、文件數量較少的單位可委托開發區管理機構總檔案室(館)進行文件材料整理和代為保管檔案。
第二十四條 開發區管理機構和區內各單位檔案部門應根據實際需要編制各類檔案目錄等檢索工具,按照國家標準、規范,進行檔案信息的加工整理,匯編各種專題資料、數據手冊等,有效地為各項工作服務。
第二十五條 各單位應按年度規定時間向開發區管理機構總檔案室(館)報送檔案機讀目錄。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和公民利用檔案時,應當遵守查閱檔案的有關規定,不得損毀、丟失、抽取、涂改、偽造或者擅自抄錄、復制和公布檔案。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檔案收進、移交、保管、利用等情況的統計工作,按年度向開發區管理機構總檔案室(館)和上級有關部門報送檔案工作基本情況統計表。檔案的統計要以原始記錄為依據,數據必須準確、可靠。
第二十八條 檔案的鑒定工作要在各單位檔案鑒定領導小組的組織下進行。對經鑒定失去保存價值的檔案材料,由檔案人員編制銷毀清冊一式兩份,經鑒定領導小組審核報主管領導批準后,由銷毀人和監銷人在清冊上簽字,在指定的地點銷毀。
第二十九條 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利用中方原有檔案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雙方協議、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各開發區管理機構、各工業園區和區內各單位應制定本單位的檔案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應用中的具體問題由西安市檔案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