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如何做好防震減災、恢復重建檔案工作
—攀枝花市仁和區檔案局 張天涯
仁和區 “8.30”地震的發生,對全區檔案工作的發展帶來了一定程度的影響。全區檔案館室受災情況:75個機關檔案室,其中:22個檔案室所在大樓出現裂縫。15個鄉鎮、街辦檔案室,其中:3個鄉鎮檔案室所在大樓均為危房;6個鄉鎮檔案室所在大樓都出現不同程度的裂縫;仁和鎮檔案室墻體與附在大樓出現明顯分離現象。81村、3社區、14個居委會檔案室,其中:28個檔案室所在大樓均出現不同程度的裂縫。6個檔案室已成危房。28所中小學,有26所中小學檔案室所在大樓墻體都出現不同程度裂縫,其中:大龍潭校區、平地校區、大田校區、啊喇校區、大田中學、中壩中學、務本中小學、魚塘中小學8所學校檔案室所在大樓已成為危房。17個衛生檔案室所在大樓墻體出現不同程度的裂縫。其中:啊喇衛生院啊喇分院已成危房。
災難的背后為我們的帶來了告誡和提醒:要加強檔案工作的科學理論研究,不斷增強憂患意識,提高檔案工作的應急能力和應變能力,確實做好各種特殊、復雜、緊急環境下的檔案工作。現就如何做好防震減災、恢復重建檔案工作筆者談談筆者的建議:
一、防震減災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經驗、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一)經驗和做法
1、制定搶險救災應急預案,明確了如何預防災害對檔案的危害、災害來臨時我們應該如何保護檔案實體的安全,以及檔案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2、嚴格執行并加強對檔案館檔案庫房、機關和鄉鎮綜合檔案室及辦公用房的安全檢查,重點放在對庫房、檔案室的房屋結構,檔案專用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
3、積極參加消防培訓和消防知識的學習,定期檢查全館消防工作情況,對防火設施、電源線路、開關和電器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同時對各機關和鄉鎮綜合檔案室的消防安全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有效防止了火災等地震次生災害的發生對檔案安全的影響。
(二)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1、搶險救災應急預案在制定過程中,由于經驗不足,部分內容條款不夠細化,可操作性不強。在災害真正到來的時候不能得到有效的實施。
2、檔案館檔案庫房和部分機關、鄉鎮綜合檔案室修建年代較早,結構不合理,不符合《檔案館建設標準》和《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的要求,本身就存在安全隱患,加之受到地震影響,隱患逐漸增大。
3、檔案館在建設初期,由于各方面條件的限制,檔案專用設施設備不夠完善,非專業的設施設備不能完全滿足檔案安全保管保護,災害到來時,應急性不夠強。
二、恢復重建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經驗、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做法和經驗
1、建立全區各鄉鎮、街道及時建立抗震救災和災后恢復重建檔案工作制度,成立災后重建檔案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落實專人具體負責災后重建檔案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
2、及時印發了加強抗震救災中檔案安全檢查和收集工作、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檔案收集整理工作的相關文件。舉辦檔案管理培訓班。
3、緊緊圍繞全區災后重建工作的安排,進一步加強對災后重建檔案的指導,明確專人負責全區災后重建檔案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并將災后恢復重建檔案管理工作納入重點工作,積極配合區重建辦,隨時深入鄉鎮、街道進行督查。
4、災情發生后,及時對館藏中涉及房屋建筑的科技檔案進行梳理,以最快速度編制了重災區鄉鎮和學校房屋科技檔案資料存放索引目錄,為受損房屋的鑒定和恢復重建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據。
5、及時將仁和區“8.30”地震抗震救災指揮部文書檔案依法接收進館,確保抗震救災檔案的集中統一保管和有效提供利用。
(二)存在的突出問題
1、硬件設施缺乏。各重災鄉鎮受災后,檔案硬件設施的損壞嚴重,加之災后重建檔案形成數量較多,造成檔案裝具缺乏,不利于檔案的安全保管保護。
2、檔案收集不齊全。“8.30”地震發生后,由于時間緊,抗震救災和在后面重建中形成材料多,各種資料沒有及時匯總,特別是照片檔案收集不齊全。
3、檔案形成和整理不規范。存在資料形成不規范現象。各鄉鎮形成的災后重建檔案資料還未移交到鄉鎮綜合檔案室進行統一集中管理。
三、對今后防震減災、恢復重建工作的立法建議。
(一)防震減災立法建議:
1、建議將防震減災有關法律法規和知識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2、建議制定對房屋建筑質量責任的相關立法,特別是農村房屋的建筑和設計方面。
3、建議建立按保準設計的抗震房屋建設圖紙為內容的科技檔案庫,可在鄉村免費推廣標準抗震設計圖紙建房,在農村尤其地震帶地區農村建筑結構抗震設計問題上,應象對城市低收入階層一樣,給予關注和支持。
4、建議制定防震減災定期演練制度,對學校、檔案館、圖書館、農民住戶等重點范圍的演練,保證在災害來臨時提高人民群眾對重要資源的保護意識、能力和自救的意識、能力。
5、建議國家安排專業技術人員駐扎地震帶和地震多發地區,定期召開分析會議,并建立基礎檔案數據庫,向人民群眾公布相關數據和情況,及時觀測和了解防震減災的最新信息。
(二)災后重建的立法建議:
1、建議將災后恢復重建有關法律法規和建設標準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為重建工作的具體實施提供法律依據。
2、建議出臺學校及農村住房建筑質量標準。學校應當按照最高質量的建筑標準來實施修建,確保在災害中學生的絕對安全。
3、建議建立災后恢復重建檔案規范化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用立法的方式對抗震救災及災后重建中形成的檔案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提供規范化標準,并規范檔案移交、利用等方面。
4、建議細化以前出臺的相關法律法規的條款,提高法律本身的可操作性,重心應放在法律的實施和也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配套使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