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工作的內容有
1、檔案室對本單位需要歸檔的檔案的接收。
2、檔案館對所轄區域內現行機關和撤銷單位的具有永久、長期保存價值的檔案的接收。
3、對歷史檔案的接收和征集工作。
收集工作的意義是
1、收集工作是檔案部門積累檔案的手段,它為檔案工作提供了物質對象。因此它是檔案工作的起點及第一個環節。
2、收集工作是檔案集中統一管理的重要內容和一項首要的具體措施。
3、收集工作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檔案的整理、鑒定和利用等工作。
4、收集工作是檔案部門和社會各方面發生聯系的重要環節之一,因此它要求的政策性強,工作方法靈活多樣。
應該注意的問題
1、豐富館(室)藏,
(1)我國檔案的平均值是相當少的
從國外比較來看,我國檔案數量是很少的,原因在于:很多機關保留有數量龐大的檔案,沒有歸檔或沒有向檔案館移交,另外,很多二級單位的檔案長期沒有歸宿,有些檔案館的館藏結構不合理,非常單一。(注意過去文書檔案和關于方針政策方面的檔案,忽略了收集各種專業檔案及歷史檔案)
(2)豐富館藏的方法
a、擴大收集范圍,檔案館不僅要接收一級單位的檔案,同時還應接收二級單位的檔案,如縣檔案館就應注意接收鄉級檔案,還應接收一些有代表性的生產村、生產隊的檔案。
b、注意接收機關的全部檔案,既要接收文書檔案,又要接收科技的、專門的檔案,既要接收有關黨組的檔案,又要接收人事、保衛、財會和其他一些專門檔案。館藏結構要全面、齊全。
c、加強個人檔案的收集
個人檔案與人事檔案有區別又有聯系,檔案的個人所有權已經被確認,從人事檔案看,對省級以上的干部的收集有一些工作。但總體來說重視不夠,人事檔案只局限于高、中級干部的檔案,而對于學者、名人的檔案則沒有意識地接收。應重視個人檔案的接收,如民間的驗方,本單位著名人物的書信、手稿等。
d 、要注意接收和檔案有關的資料,包括叢刊、舊著、文物、其他一些實物(主要指印章、錦旗、錦標、證件、樣品、標本等)一九九O年左右,中國館藏檔案與資料之比通常為10:1
2、收集工作必須抓住重點:
重點應是:反映本機關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檔案。這類檔案不是以上級來文為主。如會議 紀錄、總結報告等。一定要避免只保存上級來件而不保存本機關文件。要注意保存收集原稿原件。
3、推行入館檔案的標準化
1987年底頒發了文書檔案案卷格式標準,對于卡片、案卷目錄、卷皮都有具體規定。
4、保持全宗和全宗群的不可分散性
全宗群這個概念只在檔案館使用:檔案館經過挑選。按性質不同,把全宗分成若干全宗群進行管理。
5、要注意處理局部與整體、當前和長遠的關系
檔案的保存時間應較準確,時間過長,有害于檔案的保護。按規定,省級以上的機關應將永久保管的檔案在本機關保存20年左右,省轄市、州、盟和縣級以下的機關應將永久保存和長期保存的檔案在本機關保存10年左右,連同案卷目錄一式三份和有關的檢索工具、參考資料一并向有關的檔案館移交。
歸檔制度
1、歸檔制度
把檔案向檔案室移交,稱為歸檔。在我國歸檔成為一種制度,稱為歸檔制度。
2、歸檔時間 第二年六月份以前。也可靈活處理。
3、歸檔范圍:《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與不歸檔的范圍》,這一文件中有詳細規定。各單位可根據這一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文件材料歸檔與不歸檔的范圍。
4、歸檔案卷的質量要求
(1)歸檔案卷的質量總的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文件之間的有機聯系,區別不同的價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具體要求有:
A、歸檔的文件材料種類、份數、頁數都應齊全完整
B、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當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文件與原文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別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合一立卷。
C、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請示與批復,放在批復年立卷;跨年度的規劃放在針對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總結放在針對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會議文件放在會議開幕年立卷;非訴訟案件放在結案年立卷;其它文件材料的立卷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D、卷內文件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復在前,請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有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規性文件的歷次稿排在定稿之后;非訴訟案件卷結論、決定、判決性文件在前,依據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規律或特點,按有關規定排列。
E、卷內文件應按排列順序,依次編寫頁號或件號。裝訂的案卷,應統一在有文字的每頁材料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寫頁號;不裝訂的案卷,應在卷內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加蓋檔號章,并逐件編件號;圖表和聲像材料等也應在裝具上或聲像材料的背面逐件編號。
F、永久、長期和短期案卷必須按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文件目錄,對文件材料的題名不要隨意更改和簡化;沒有題名應擬寫題名,有的雖有題名但無實質內容的應重新擬寫;沒有責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證清楚,填入有關項內;會議記錄應填寫每次會議的時間和主要內容;填寫的字跡要工整。卷內文件目錄放在卷首。
G、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攝像或錄音的對象、時間、地點、中心內容和責任者。
H、有關卷內文件材料的情況說明,都應逐項填寫在備考表內,若無情況可說明,也應將立卷人、檢查人的姓名和時間填上以示負責。備考表應置卷尾。
J、卷內文件要去掉金屬物,對破損的文件材料的修裱。
K、歸檔的文件材料保持它們之間的歷史聯系,區分保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案卷標題,如:
關于******等中央領導人的重要講話
關于******等地區糧食問題的報告
"等"字表示省略, "等"作為一個模糊的概念輸入計算機,利用查找不便,可以盡量把名字羅列出來,計算機才能顯示出來。另外,"本機關"、"我校"中的"本"、"我"也是模糊概念,同樣是不確定的,不要使用。
(a)三種保管期限的案卷必須按規定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文件目錄。
(b)對于文件題名不要隨意更改和簡化,標題不符內容的,需要重寫,如無標題,就應加上。
(c)如果文件無責任者(文件撰稿者、承辦者等)以及年月日的,要考證清楚并填入有關項目。
(d)會議紀錄應當填寫時間、主要內容。
(e)聲像材料應當用文字標明聲像或錄相的時間、對象、中心內容以及責任者(誰錄制、拍攝的)。
(f)卷內文件材料要去掉金屬物,對破損的文件要進行托裱。
(3)歸檔中應注意的問題
A、電話答復重要問題、會議紀錄、一些高級領導人的即席講話應當記錄下來形成文字,并要標明作者(責任者)、時間、地點、辦理情況等。這種情況在全國很多地方都做得不夠好。
B、注意基層單位的收集工作,一般收集會議紀錄、決議、請示 和報告、計劃總結、生產統計報表、分配方案、財會憑證和財務簿、單位的簡史等。
C、要求歸檔制度的標準化,即用于檔案管理的各種圖表的外形尺寸、大小、用紙應當統一。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檔案行業標準<<歸檔文件整理規則>>已經頒布,從2001年1月1月起施行。
一、檔案館收集檔案的范圍和期限
1、范圍
(1)本級各機關、團體及所屬單位的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檔案,省轄市、州、盟和縣級檔案館同時接收長期保存的檔案。
(2)屬于本館應當接收的撤銷機關、團體的檔案
(3)屬于本館應當接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的各種檔案
(4)檔案館之間交接檔案
2、保管期限
(1)省級以上檔案館接收立檔檔案單位保管20年左右的永久保存的檔案。
(2)省轄市、州、盟和縣級檔案館接收立檔單位保管10年左右的長期和永久保存的檔案。
二、現行機關和撤銷機關檔案的接收
(一)現行機關檔案的接收
1、對現行機關檔案的形成要進行預測,包括內容、形成特點、檔案現狀、數量、整理質量、保管條件、利用情況。我國在這方面做得不夠,這是應當注意的。
2、移交前的業務指導要統一內容,各種做法要標準化和規范化。
3、 交接雙方必須根據移交目標清點核對,并且在交接文據上簽名、蓋章,有關資料也應要向檔案館移交,但資料移交這項工作做得不夠好。曾經有一個趨勢:追求案卷的厚度200-300頁。這種作法,不可取,主要應根據案卷內容來立卷。
4、實事求是地靈活掌握入館時間
除了10年、20年的原則要求外,還有例外。
(1)在非和平環境、動亂(文革)期間的檔案,邊遠地區保管條件惡劣的檔案可以提前接收。
(2)一些專門檔案可以在機關多保存一些時間,如國防檔案、外交檔案、公安檔案、法院訴訟檔案,人民銀行的財會檔案。
(二)撤銷機關檔案的接收
機關撤銷或合并必須將本機關的全部檔案進行認真清理,妥善保管,不得分散,并依照規定進行移交和適當的處理。
1、 由撤銷機關組織人力,負責整理好,然后再向有關的檔案館移交。
2、 撤銷機關的業務分別劃歸幾個機關的,其檔案材料不得隨之分散,仍作為原機關檔案的一部分,按全宗整體移交有關檔案館,或由其中一個機關完整地代管。一個機關交入另一個機關,或幾個機關合并為一個新的機關,其檔案材料仍按原全宗為單位向有關檔案館移交,或由新機關代管。
一個機關內一部分業務或者一一個部門劃給另一個機關接收,其檔案材料不得由原全宗中抽走而帶入接收機關;如果接收機關需要利用,可按手續借閱或者復制。
3、 機關撤銷或者合并時,如有尚未處理完畢的文件,移交應受理這些文件的新機關繼續處理,并作為新機關的檔案加以保存。
三、各級國家檔案館收集檔案范圍的規定
1986年2月7日國家檔案局發布的第2 號文件《各級檔案館收集檔案范圍的規定》中規定:
第三條:各級綜合性國家檔案館收集現行檔案的范圍
1、本級中共委員會的、顧問委員會的、紀檢委的、人大及其常設機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政府、人民政協、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機構及其工作部門和直屬的臨時性單位形成的檔案。經協商同意,接收或代存同級民主黨派機構形成的檔案。縣級檔案館同時接收鄉、鎮黨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形成的檔案。
2、本級人民政府直屬工作部門的派出性單位形成的檔案,一般作為派出單位全宗的組成部分。
3、本級人民政府直屬工作部門所屬的獨立分管某一方面工作或從事某項事業的行政管理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如水利工程局、種植公司、文化館、劇團、專門學校、專科醫院、生產地方傳統名優產品或者具體生產特種工藝的工廠等形成的單位。一般工廠、普通中小學校、商店以及村委會等單位可以選收其中若干代表性的單位形成的檔案。
4、屬于地方和上級主管部門雙重領導的單位形成的以反映地方某項事業或建設活動為主的檔案。
5、經協商同意、收集或代存集體所有制單位和典型的個體戶、專業戶形成的有進館價值的檔案和本級管理權限內著名人物形成的檔案。
6、撤銷單位的檔案。
7、中國人民解放軍檔案館收集和保管解放前中共領導的紅軍、 八路軍、新四軍等軍事機關、部隊、院校形成的革命檔案。
8、地方各級綜合性檔案館收集、保管建國前本地方革命歷史檔案及舊政權機關和其他單位形成的檔案。
習慣所稱的歷史檔案,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的檔案。包括革命歷史檔案,以及民國時期檔案和歷代王朝的檔案。
1、 收集歷史檔案是保護我們偉大祖國歷史文化遺產,維護黨和國家歷史面貌的重要措施。
2、 收集歷史檔案是黨和國家當前與長遠利用的需要。
3、 收集歷史檔案帶有搶救歷史文化遺產的性質。
檔案征集的途徑有:
1、向有關單位征集代管的建國以前的檔案和材料
2、向兄弟檔案館征集
3、向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征集
4、向古舊書店、廢品收購部門征集
5、向寺廟、古跡保管部門征集
6、向個人征集
7、少數民族地區歷史檔案的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