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綜合檔案館的功能
國家綜合檔案館的基本功能。國家綜合檔案館的的基本功能是由其文化性、公共性決定的。我國國家綜合檔案館功能建設經歷了從“一個基地一個中心”、“兩個基地一個中心”到“兩個基地兩個中心” 即“四位一體”功能的發展過程。
1983年4月26日,國家檔案局發布的《檔案館工作通則》第二條規定 : “檔案館是黨和國家的科學文化事業機構,是永久保管檔案的基地,是科學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檔案史料的中心” (即“一個基地一個中心”)。
2000年4月,廣東省深圳市檔案館試辦了全國首家文件檔案資料服務中心,主要為社會公眾提供黨和政府現行有關政策法規、內部刊物、檔案信息等方面的查詢和閱覽。隨后,北京市昌平區、江蘇省常熟市、山東省濟南市、青島市等檔案館,在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下,由黨委、政府“兩辦”發文,相繼開展了已公開現行文件提供利用工作。國家綜合檔案館利用在檔案接收方面的經驗,以及設有檔案開放設施的便利條件,專門設立為社會提供政府現行文件查閱利用的服務窗口,向社會各界及時、有效地提供黨委、政府現行文件信息,為廣大人民群眾了解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及有關信息提供了一個途徑。國家綜合檔案館開展已公開現行文件查閱服務,迎來了一個充分發揮其公共服務功能的良好契機,成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和場所,架起了政府與人民群眾之間溝通的橋梁,增強了執政的透明度,同時在社會上產生了很大影響,提升了國家綜合檔案館在社會上的知名度和地位,獲得了利政、利民和擴大檔案館社會影響的三重效益。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政府職能的逐步轉變,國家綜合檔案館的服務對象、服務方式、服務內容隨之也發生了很大變化,2000年召開的全國檔案館工作會議明確提出,要把國家綜合檔案館建成保管黨和國家重要檔案的基地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建成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提供檔案信息服務的中心(即“兩個基地一個中心”)。
2004年12月召開的全國檔案局長館長會議,對國家綜合檔案館的功能建設進行了進一步系統闡述,即“檔案館作為黨和國家的科學文化事業機構,不僅具備收集、保管、利用檔案資料這三項基本功能,而且還具備保存人類文化遺產、維護歷史真實面貌、資政襄政、繁榮科研、發展經濟、宣傳教育等社會功能。要充分發揮檔案館的基本功能和社會功能,把檔案館真正建成檔案安全保管基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已公開現行文件集中向社會提供利用的中心和檔案信息服務中心” (即“兩個基地兩個中心”即“四位一體”功能)。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國家綜合檔案館的整體功能不斷完善,服務功能得到加強。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置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并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機關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電子信息屏等場所、設施,公開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向國家檔案館、公共圖書館提供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據此,國家綜合檔案館也是法定的政府信息查閱場所。
從我國改革開放初期國家綜合檔案館由封閉、半封閉向開放的初步轉型,到目前定位于檔案安全保管基地、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已公開現行文件集中向社會提供利用的中心和政府信息查閱場所以及檔案信息服務中心等“四位一體”的功能,我國檔案館的服務功能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展。國家綜合檔案館的服務對象從主要為各級領導和黨政機關擴展到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服務方式、服務內容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取得了顯著成效,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中的獨特作用得到了較好的發揮。
綜上所述,國家綜合檔案館的基本功能可以歸納為以下四個方面:國家檔案資源積累、存儲和安全保管功能,國家檔案信息服務功能,國家檔案信息社會教育功能,已公開現行文件和政府信息查閱服務功能。
國家綜合檔案館除了具有以上四種基本功能外,還具有大中專學校檔案文秘專業教學實習基地、社會檔案寄存中心、檔案保護修復與復制中心、區域性檔案資料目錄中心、區域性電子文件中心、檔案數字化加工服務中心等相關社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