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檔案館保管的檔案,一般應當滿多少年向社會開放?
答:一般應當自形成之日起滿三十年向社會開放。
2、哪些檔案向社會開放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
答:經濟、科學、技術、文化等類檔案。
3、哪些檔案對外開放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
答: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開放的檔案。
4、利用未開放檔案有什么規定?
答: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中國公民利用檔案館保存的未開放的檔案,須經保存該檔案的檔案館同意,必要時還須經有關的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同意。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檔案機構保存的尚未向檔案館移交的檔案,其他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中國公民需要利用,須經檔案保存單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