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文件鑒定方面主要使用兩種處置表,即通用文件處置表和115號標準表,都屬于保管期限表。通用文件處置表是由國家檔案與文件局編制和印發的,它主要規定暫時性文件的保管期限,具有法律效力,其確定的保管期限對于任何機構中的相同文件都適用。美國文件保管期限表規定詳細具體,一般都有幾百個條款,保管期限細分為1月、3月、6月、1年、2年、75年、100年、永久等。只有永久文件才能進檔案館。一般來說,永久保存的文件材料不超過全部文件的5%。
英國根據1952年的文件鑒定制度鑒定文件,文件鑒定分兩次:文件形成5年之后,由行政機關人員對其進行第一次鑒定,大致需要銷毀50%---90%的文件。文件形成20年之后,由行政機關人員和檔案工作者共同進行第二次鑒定,根據檔案的歷史價值把文件減少到只需永久保存的適當范圍。英國規定的文件保管期限主要有五種:(1)永久保存;(2)不定期保存,主要適用于具有長期行政或法律價值,而無檔案特性的文件,或適用于需要長期保存后再作出鑒定決定的文件;(3)定期保存;(4)不用進行常規性處置而將文件直接移交檔案館或銷毀;(5)在一定時期內直接銷毀。
日本檔案保管期限劃分為1年、3年、5年、10年、永久等幾個等級,對到期檔案定期鑒定銷毀,對難以鑒定的由檔案部門會同業務主管部門共同協商處理。
韓國于1999年制定實施《公共文件管理法》及其《附則》,機關文件保管期限分別為永久、長期、20年、10年、5年、3年、1年。檔案鑒定準則由證據價值鑒定、行政價值鑒定、歷史價值鑒定、檔案載體狀況鑒定、數字化存儲和縮微膠片類型、公眾利用類別等六部分組成。
俄羅斯聯邦檔案署設立了檔案鑒定中央評審委員會,負責審查和確定與俄羅斯聯邦檔案全宗文件成分和檔案價值鑒定有關的問題。來源: 中國檔案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