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陽縣機關單位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
順序號 條 款 名 稱 保管期項
一、黨群工作類文件材料
(一)黨組、黨支部文件材料
1、[本機關]黨組織的會議記錄、紀要 永久
2.[.本機關]黨組織年度工作報告、總結,換屆選舉結果 永久
3.[本機關]在參加上級黨委統一部署開展的重要專項活動中形成的本機關工作方案、報告、總結等 永久
4.[.本機關]黨組織建設工作、入黨發展對象的選撥、培訓、考察、吸納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5.[.本機關]黨費收繳和管理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6.[.本機關]黨員名冊,批準加入黨組織的文件材料 永久
7.[.本機關]黨務工作簡報、情況反映 10年
8.[.本機關]黨員年報表 永久
9.[本機關]組織和承辦對黨員的管理、培訓、考察,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形成的文件材料 3 0年
10. [本機關]中心組活動及黨支部民主生活會會議記錄、匯報材料 10年
11.[本機關]開展機關作風建設意見、方案、報告 30年
12.[本機關]制定的黨建責任制 30年
(二)紀檢監察工作文件材料
1.[本機關]本機關紀檢監察年度工作計劃、報告、匯報 30年
2.[本機關]紀檢監察工作意見、總結 永久
3.[本機關]紀檢、監察工作中形成的綜合性報告、調查材料
3.1處理結果為警告(不含)以上的 永久
3.2處理結果為警告的 30年
3.3無處理結果的 10年
4.對[本機關]黨員、干部進行廉政教育工作,預防瀆職、失職事件發生所形成的規章制度等文件材料 30年
5.下級機關處理違法違紀按件的備案材料 10年
6.[本機關]行政效能測評、行風評議過程中形成的材料 10年
(三)工會工作文件材料
1.[本機關]工會組織工作報告、總結,換屆選舉結果 永久
2.[本機關]工會會員名冊 永久
3.批準加入工會組織的文件材料 30年
4.[本機關]職工代表大會的全套材料 30年
(四)共青團、婦女工作文件材料
1.[本機關]共青團組織換屆、改選、發展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2.[本機關]共青團年度工作計劃、培訓、開展活動等文件材料 30年
3.[本機關]團員名冊 永久
4.[本機關]婦女代表大會、婦工會年度工作計劃、總結 30年
5.[本機關]婦女組織在保障、維護女干部(職工)合法權益方面形成的材料 10年
6.[本機關]計劃生育工作計劃、總結、報表、基本信息登記表等 30年
二、行政管理類文件材料(綜合類)
(一)[本機關]行政管理(綜合)工作文件材料
1.局務會議記錄、局長辦公會議記錄、專題工作紀要 永久
2.[本機關]年度和年度以上的綜合工作計劃、總結 永久
3.[本機關]綜合統計年報 永久
4.[本機關]年度以下的計劃、總結、統計材料 10年
5.[本機關]各種專項工作的計劃、總結、方案等 30年
6.[本機關]重要職能活動的總結 永久
7.[本機關]一般活動的總結 10年
8.機關內部各股室年度以上的計劃、總結、情況匯報 10年
9.[本機關]形成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度、程序、規定等文件材料 永久
(二)各種會議文件材料
1.[本機關]召開工作會議、專題會議及本機關主辦的會議文件材料
1.1 請示、批復、通知、名單、日程、報告、講話、總結、決議、決定、紀要 永久
1.2典型材料、代表發言材料、交流材料、簡報 30年
2. 本機關協辦的
2. 1 請示、批復、通知、名單、日程、報告、講話、總結、決議、決定、紀要的正本或 復制件 30年
2. 2 典型材料、代表發言材料、交流材料、簡報的正本或復制件 10年
3.[本機關]領導出席其他重要會議的講話稿
3.1縣以上黨委、人大、政府等召開的會議 永久
3.2上級業務領導、指導機關召開的業務工作會議 30年
4.[本機關]工作人員參加上級領導機關或業務指導機關召開的與本機關職能有關的會議材料 10年
(三)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工作文件材料
1.[本機關]機構設置、機構撤并、名稱更改、組織簡則、人員編制、印信啟用和作廢等文件材料 永久
2.上級機關制發的關于[本機關]機構設置、領導人任免、人員編制等文件材料 永久
3.成立臨時機構的文件 10年
4.[本機關]人事工作制度、規定、辦發等文件 30年
5.[本機關]人事任免文件 永久
6.[本機關]關于公務員、干部職工錄用、轉正、聘任、調資、定級、停薪留職、辭職、離退休、死亡、撫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
7.[本機關]關于人事考核、職稱評審工作文件材料 永久
8.[本機關]干部、職工調動工作的行政、工資、黨團組織關系的介紹信及存根 永久
9.[本機關]干部、職工名冊 永久
10.[本機關]干部、職工年度報表 永久
11.[本機關]同級人事、編制部門制發的關于人事、工資、機構編制工作的規定、意見等 10年
(四)文秘工作
1. [本機關]制定的完善機關內容管理的規章制度 30年
2. [本機關]公文處理、機要、檔案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10年
3.[本機關]信息化、辦公自動化工作規定、方案等文件材料 30年
(五)信訪工作文件材料
1.[本機關]處理人民來信來訪的文件材料
1.1有領導重要批示和處理結果的 永久
1.2其他有處理結果的 30年
2.[本機關]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記錄摘要 30年
3.指定下級機關上報的、重要的人民來信來訪結案材料 30年
(六)獎懲、審計、保密安全文件材料
1.[本機關]先進單位、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員、先進黨支部的文件材料
1.1受縣級(含)以上表彰、獎勵的 永久
1.2 受縣級以下表彰、獎勵的或本機關內部表彰的 30年
2..上級機關或本機關對[本機關]有關人員的處分材料
2.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處分的 永久
2.2 受到警告處分的 30年
3.審計機關和本機關在專項審計(包括違紀事項)、離任審計工作中形成的審計報告、情況匯報等材料 永久
4.[本機關]制定的保密安全工作規劃、計劃、總結 永久
4.1[本機關]保密保衛部門的安全檢查、調查記錄 10年
4.2[本機關]在保密安全工作中報送的一般工作總結、匯報材料 10年
4.3編制的應急預案 30年
(七)承辦、督辦工作文件
1.[本機關]在協調辦理黨委、政府督辦事項、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形成的文件材料
1.1有上級機關領導人批示的重要督辦結論 永久
1.2人大提案、政協提案的督辦情況
1.2.1[本機關]主辦的 永久
1.2.2[本機關]協辦的 30年
1.3一般性事項、無明確處理結果的 10年
(八)政務公開文件材料
1.[本機關]政務公開實施方案、監督材料 永久
2.[本機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信息通報會、聽證會、民主評議會的等形成的通稿、記錄等材料 10年
3.[本機關]制定的政務公開評議考核工作制度、標準或接受評議考核過程中形成的材料 30年
4. [本機關]編制的政務公開指南、政務公開內容目錄等 永久
(九)信息簡報書籍
1.[本機關]大事記、組織機構沿革等 永久
2.[本機關]編印的反映本部門、本系統各方面工作情況和問題的綜合簡報、情況反映等 30年
3.[本機關]編印的專題性簡報、專項工作簡報 10年
4.[本機關]編印或出版的各種雜志、刊物、信息、年鑒史料及其定稿 永久
(十)檢查、視察、調研工作文件材料
1.省部級以上領導以及當地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檢查、視察、調研本機關重要工作、解決重大問題時形成的通知、方案、講
話、記錄等 永久
2.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一般性檢查視察時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3. [本機關]工作匯報材料 30年
4. [本機關]組織的對一般問題進行調研活動形成的通知、下級機關的匯報、統計數據、調研報告等材料 永久
5.[本機關]組織的對一般問題進行調研形成材料 10年
6.[本機關]對下級機關或有關部門進行工作檢查時形成的意見、建議、講話、備忘錄 永久
(十一)應急處理
1.[本機關]制定的應急預案 30年
(十二)科研管理
1. [本機關]關于本系統、本行業科研工作的規劃、計劃、科研推廣工作的材料 30年
2.對[本地區]本行業科研項目(課題)立項、評審、結題、評獎、獎勵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2.1項目(課題)獲獎的 永久
2.2通過結題的 30年
(十三)培訓工作
[本機關]組織地區性系統性崗位培訓、業務培訓、專題專項培訓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十四)財務管理文件材料
1.[ 本機關]財務預算 30年
2.[本機關]財務工作制度、規定
3. [本機關]財務收支情況報告 永久
4. [本機關]財務工作年度總結、財務年度決算報表 永久
5.上級頒發的關于財務、統計、基建、房管、車輛、固定資產管理等政策、法規性文件 10年
(十五)固定資產管理(中、小型基建)
1.[ 本機關]物資(辦公設備及用品、機動車等)采購計劃、審批手續、招標投標、購置等文件材料,機動車調撥、保險、
事故、轉讓等文件材料 30年
2.[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登記、統計、核查清算、交接等)文件材料
2.1房產、車輛等價值較大的 永久
2.2辦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 10年
3.[本機關]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定、協議、議定書等文件材料
3.1固定資產投資、數額較大、有特殊意義的 永久
3.2一般性活動、數額較小的 10年
4.[本機關]房產、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文件材料 廠 永久
5.基建材料 永久
(十六)住房、醫療
1.職工購置承租、本單位住房的合同、協議和有關手續 永久
2. [本機關]職工住房分配、出售的規定、方案、細則,職工住房情況統計、調查表、職工住房申請 30年
3.干部(職工)醫療保健方案、健康分析報告 30年
三、業務工作類文件材料
(一)業務工作
1.本機關制定的方針方針性、法規性、普發性業務文件,中長期規劃、綱要等文件材料 永久
2. [本機關]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批示
2.1法規、政策、重大業務問題 永久
3.2基礎性業務問題會技術性問題 30年
3.[本機關]領導向黨委政府等匯報業務工作的材料 30年
4.上級機關領導對[本機關主要職能]工作的指示、批示、談話記錄 永久
5.同級機關、下級機關的來函、請示與[本機關]業務工作的復函、批復等 30年
5.1法規政策、重大業務問題的總結報告 永久
5.2基礎性業務問題或技術性問題 30年
5.3一般性問題或機關之間征求意見的來往函件 10年
6.其他機關與[本機關]業務往來過程中形成的有特殊意義的文件材料 10年
7.上級領導機關、業務指導機關印發的關于[本機關主要業務]的意見、規定、標準等 30年
8.下級機關報送的文件材料
8.1重大業務問題的專題報告 30年
8.2年度和年度以上的計劃、總結、統計材料 10年
9. 本機關代上級機關起早并被采用的重要法規性文件、專項業務文件的最后草稿 30年
10.機關聯合行文的文件材料
10.1[本機關]主辦的
10.1.1涉及政策法規性、重大業務建設內容的 永久
10.1.2基礎性、技術性、操作性內容的 30年
10.2[本機關]協辦的
10.2.1涉及政策法規性、重大業務建設內容的 30年
10.2.2基礎性、技術性、操作性內容的 10年
11.[本機關]轉發上級機關法規和重要業務文件
11.1[本機關]有具體貫徹意見、要求的 永久
11.2[本機關]無貫徹意見的 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