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區重大活動照片拍攝工作是在自治區黨委、政府關心支持下,由區黨委宣傳部統一安排進行,凡是宣傳部通知的活動,必須參加拍攝。
二、拍攝重大活動,必須為中央領導及自治區主要領導準備活動影集,照片由局領導挑選,并確定洗印張數,本館需保存一套照片檔案及光盤。
三、重大活動檔案資料的收集,應是照片和文字材料一并收集進館。 四、局館工作及其他活動照片拍攝,須經局領導批準同意后,進行拍照。
五、拍攝照片要本著節儉的原則,少出廢品多出精品。盡量使用數碼相機拍攝,節省膠卷。
六、征集征購歷史照片時,須經局領導同意查驗后,由局領導定價征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