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這要視屬于集體和個人所有的檔案對國家和社會具有的保存價值或應當保密的程度如何?
《檔案法》第十六條明確規定:“集體所有的和個人所有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或者應當保密的檔案,檔案所有者應當妥善保管?!薄皣澜官u牟利,嚴禁賣給或者贈送給外國人。”
“應當保密的檔案”是指關系到國家安全和利益,泄露會危害國家政權的鞏固和防御能力,影響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社會安定,損害國家在對外活動中的政治、經濟利益,影響國家領導人、外國要員的安全,妨害國家重要的安全保衛工作,使保護國家秘密措施的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削弱國家的經濟與科技實力,使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失去保障的檔案。這部分檔案雖然所有權屬于集體和個人,但根據國家利益的需要,集體或個人無權隨意處置,而要由國家進行制約。根據《檔案法》第十六條的規定,檔案所有者可以將這部分檔案寄存在有關檔案館,由有關檔案館代為管理。檔案所有者也可以向有關檔案館出售,將檔案的所有權轉移給有關的檔案館。檔案所有者還可以將這部分檔案捐贈給國家檔案館?!稒n案法》明文規定,“向國家捐贈檔案的,檔案館應當予以獎勵。”獎勵的形式包括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