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紅解
文化,是一座城市的根,是一個人終極意義上的家。檔案館,是文化的這種本質特性的重要體現載體。在這個“精神家園”里,人們可以探究個人和城市的文脈,可以考證個人和城市的文化“身份”,從而找到個人和城市的文化歸屬感。在檔案館,市民可以觸摸到城市的每一次脈動,感受到個人命運和城市發展的聯系。從某種意義上說,檔案館的各種活動,都是在為市民和城市提供“文化身份”的憑證和依據。
然而,為城市和市民出具“文化身份”證明的檔案館,她自己的“文化身份”卻是十分模糊。檔案館是一個什么樣的機構?雖然早在1960年,全國各級檔案館創建之初,國家檔案局制定的《省檔案館工作暫行通則》就明確檔案館是黨委和政府直屬的文化事業機構;1987年頒布的《檔案法》,從法律上明確縣級以上檔案館是集中管理檔案的文化事業機構。但是。這一“文化身份”是否真正得到政府、社會、市民以及我們檔案館的管理者、工作人員的認同呢?或者說,應該如何來認同呢?似乎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文化事業單位,是指在文化領域從事研究創作、精神產品生產和文化公共服務的組織機構。其特性一是主要任務是為社會提供精神產品,滿足人民對文化生活的多種需求;二是由政府主管部門審定資格,管理形式多樣化;三是涵蓋門類多,單位分布廣。文化事業單位的主要類別是:演出事業單位、文獻事業單位、文物事業單位、群眾文化事業單位、廣播電影電視事業單位、報刊雜志事業單位、新聞出版事業單位等。法律將檔案館定性為文化事業機構,那檔案館就應該是一個向社會提供文化公共服務的組織機構。
然而,盡管法律已明文規定檔案館是文化事業單位,但社會對檔案館“文化身份”的認識卻是模糊的。檔案館長期以來與檔案局合署辦公,這樣檔案館不可能納入宣傳文化體系中管理,與檔案行政機關的職能難以區分。這種體制,對檔案館的發展無疑有著十分有利的一面,但不容置疑,對檔案館按照文化事業單位的規律和機制進行運作以及檔案館文化形象的塑造,也必然會帶來影響,其主要表現在檔案館的發展沒有有機地融入進國家和地區的文化發展規劃,在文化建設和文化活動中時?!叭蔽弧?,缺少文化工作的“話語權”。
雖然,近年來各地加強了檔案館設施建設,但大都各自為政、各自為戰,未能像圖書館、博物館那樣納入城市文化的總體規劃和布局中,未能形成檔案館設施建設的總體規劃,其缺陷是顯而易見的。
在正在進行的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中,檔案館又一次“缺位”。該“工程”針對當前我國文化事業的實際情況和科技發展的水平,整合包括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藝術院團、研究機構等現有的文化信息資源,形成互聯網上中華文化信息資源的整體優勢,充分利用現代高新技術手段,將中華民族幾千年來積淀的各種類型的文化信息資源精華以及貼近大眾生活的現代社會文化信息資源,進行數字化加工處理與整合,建成互聯網上的中華文化信息中心和網絡中心,并通過覆蓋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大部分地(市)、縣(市)以及部分鄉鎮、街道(社區)的文化信息資源網絡傳輸系統,實現優秀文化信息在全國范圍內的共建共享。瀏覽一下該網站,猶如打開了一部文化百科全書,各類文化信息包容其中,惟獨沒有檔案。
在政府和社會對文化機構的考核檢查中,也未包含檔案館這樣的文化事業單位。 2004年5月23日至5月31日,以全國政協副主席張思卿為團長的全國政協委員視察團赴上海市圍繞公益性文化設施建設和發揮作用情況進行了為期9天的視察。視察團聽取了上海市政府關于公益性文化設施建設和發揮作用情況介紹;召開了上海圖書館、上海博物館、上海公安博物館和有關紀念館干部等座談會;實地考察了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體育場、青少年活動中心,但檔案館未能納入視察范圍中。
檔案館的這種文化“缺位”,使檔案館游離于整個文化建設的大環境、大循環中,在文化的架構下“特立獨行”,這對檔案館文化功能的發揮,無疑有著負面影響。
由于局館合一的體制,檔案館的運作往往帶有一定的行政色彩,社會和市民對檔案館的定位感較弱。市民捐贈史料首先想到的是博物館,于是,哥德巴赫猜想的手稿捐贈給了中國革命博物館,人工合成牛胰島素的試驗記錄從檔案室“走進”了博物館,著名作曲家黃準把他創作的電影《燎原》、《紅色娘子軍》的音樂總譜捐贈給上海歷史博物館。對此,我們不能簡單歸之為社會檔案意識差。
其實,我們自身對檔案館“文化身份”的認同也是游移的:既想融入到公共文化事業的群體中,又留戀行政機關的權利和地位;既想走專業技術的成材之路,又為公務員的利益所誘惑。體制上、機制上、心理上的各種因素制約著社會和我們自身對檔案館“文化身份”的認同。
當然,我國檔案館的上述現狀并非是中國特色,不少國家和地區的檔案館也有類似的情況。國際檔案界對檔案館文化屬性的認識也有一個過程。即便從管理體制上來說,國外檔案館有從屬于文化部門領導的,也有直屬于政府領導的。或許,檔案館文化方位的不確定性是一個歷史性、世界性的問題。
面對檔案館“文化身份”的現狀,我們無意從體制上去改變它,但可以在機制上使之文化起來。要使檔案館更好地發揮其文化功能,我們不能停留在檔案圈內熱熱鬧鬧“坐而論道”,而要實實在在做幾件有文化的事,比如,加強與宣傳文化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將檔案館文化功能的發揮列入宣傳文化工作計劃;參加有關文化工作會議,了解各種文化信息,參與重要文化活動;策劃并運作幾個有一定規模的文化項目和活動,提高檔案館的文化貢獻力;利用各種載體著重介紹檔案館的公共文化事業機構的性質,等等。
文化,是一座城市的根,是一個人終極意義上的家。檔案館,是文化的這種本質特性的重要體現載體。在這個“精神家園”里,人們可以探究個人和城市的文脈,可以考證個人和城市的文化“身份”,從而找到個人和城市的文化歸屬感。在檔案館,市民可以觸摸到城市的每一次脈動,感受到個人命運和城市發展的聯系。從某種意義上說,檔案館的各種活動,都是在為市民和城市提供“文化身份”的憑證和依據。
然而,為城市和市民出具“文化身份”證明的檔案館,她自己的“文化身份”卻是十分模糊。檔案館是一個什么樣的機構?雖然早在1960年,全國各級檔案館創建之初,國家檔案局制定的《省檔案館工作暫行通則》就明確檔案館是黨委和政府直屬的文化事業機構;1987年頒布的《檔案法》,從法律上明確縣級以上檔案館是集中管理檔案的文化事業機構。但是。這一“文化身份”是否真正得到政府、社會、市民以及我們檔案館的管理者、工作人員的認同呢?或者說,應該如何來認同呢?似乎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文化事業單位,是指在文化領域從事研究創作、精神產品生產和文化公共服務的組織機構。其特性一是主要任務是為社會提供精神產品,滿足人民對文化生活的多種需求;二是由政府主管部門審定資格,管理形式多樣化;三是涵蓋門類多,單位分布廣。文化事業單位的主要類別是:演出事業單位、文獻事業單位、文物事業單位、群眾文化事業單位、廣播電影電視事業單位、報刊雜志事業單位、新聞出版事業單位等。法律將檔案館定性為文化事業機構,那檔案館就應該是一個向社會提供文化公共服務的組織機構。
然而,盡管法律已明文規定檔案館是文化事業單位,但社會對檔案館“文化身份”的認識卻是模糊的。檔案館長期以來與檔案局合署辦公,這樣檔案館不可能納入宣傳文化體系中管理,與檔案行政機關的職能難以區分。這種體制,對檔案館的發展無疑有著十分有利的一面,但不容置疑,對檔案館按照文化事業單位的規律和機制進行運作以及檔案館文化形象的塑造,也必然會帶來影響,其主要表現在檔案館的發展沒有有機地融入進國家和地區的文化發展規劃,在文化建設和文化活動中時?!叭蔽弧?,缺少文化工作的“話語權”。
雖然,近年來各地加強了檔案館設施建設,但大都各自為政、各自為戰,未能像圖書館、博物館那樣納入城市文化的總體規劃和布局中,未能形成檔案館設施建設的總體規劃,其缺陷是顯而易見的。
在正在進行的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中,檔案館又一次“缺位”。該“工程”針對當前我國文化事業的實際情況和科技發展的水平,整合包括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藝術院團、研究機構等現有的文化信息資源,形成互聯網上中華文化信息資源的整體優勢,充分利用現代高新技術手段,將中華民族幾千年來積淀的各種類型的文化信息資源精華以及貼近大眾生活的現代社會文化信息資源,進行數字化加工處理與整合,建成互聯網上的中華文化信息中心和網絡中心,并通過覆蓋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大部分地(市)、縣(市)以及部分鄉鎮、街道(社區)的文化信息資源網絡傳輸系統,實現優秀文化信息在全國范圍內的共建共享。瀏覽一下該網站,猶如打開了一部文化百科全書,各類文化信息包容其中,惟獨沒有檔案。
在政府和社會對文化機構的考核檢查中,也未包含檔案館這樣的文化事業單位。 2004年5月23日至5月31日,以全國政協副主席張思卿為團長的全國政協委員視察團赴上海市圍繞公益性文化設施建設和發揮作用情況進行了為期9天的視察。視察團聽取了上海市政府關于公益性文化設施建設和發揮作用情況介紹;召開了上海圖書館、上海博物館、上海公安博物館和有關紀念館干部等座談會;實地考察了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體育場、青少年活動中心,但檔案館未能納入視察范圍中。
檔案館的這種文化“缺位”,使檔案館游離于整個文化建設的大環境、大循環中,在文化的架構下“特立獨行”,這對檔案館文化功能的發揮,無疑有著負面影響。
由于局館合一的體制,檔案館的運作往往帶有一定的行政色彩,社會和市民對檔案館的定位感較弱。市民捐贈史料首先想到的是博物館,于是,哥德巴赫猜想的手稿捐贈給了中國革命博物館,人工合成牛胰島素的試驗記錄從檔案室“走進”了博物館,著名作曲家黃準把他創作的電影《燎原》、《紅色娘子軍》的音樂總譜捐贈給上海歷史博物館。對此,我們不能簡單歸之為社會檔案意識差。
其實,我們自身對檔案館“文化身份”的認同也是游移的:既想融入到公共文化事業的群體中,又留戀行政機關的權利和地位;既想走專業技術的成材之路,又為公務員的利益所誘惑。體制上、機制上、心理上的各種因素制約著社會和我們自身對檔案館“文化身份”的認同。
當然,我國檔案館的上述現狀并非是中國特色,不少國家和地區的檔案館也有類似的情況。國際檔案界對檔案館文化屬性的認識也有一個過程。即便從管理體制上來說,國外檔案館有從屬于文化部門領導的,也有直屬于政府領導的。或許,檔案館文化方位的不確定性是一個歷史性、世界性的問題。
面對檔案館“文化身份”的現狀,我們無意從體制上去改變它,但可以在機制上使之文化起來。要使檔案館更好地發揮其文化功能,我們不能停留在檔案圈內熱熱鬧鬧“坐而論道”,而要實實在在做幾件有文化的事,比如,加強與宣傳文化部門的聯系和溝通,將檔案館文化功能的發揮列入宣傳文化工作計劃;參加有關文化工作會議,了解各種文化信息,參與重要文化活動;策劃并運作幾個有一定規模的文化項目和活動,提高檔案館的文化貢獻力;利用各種載體著重介紹檔案館的公共文化事業機構的性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