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檔案工作分管領導崗位職責:
(1)審查、落實機關檔案工作的規劃、計劃;
(2)定期檢查機關檔案工作,協調解決檔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檔案部門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宣傳、貫徹、實施《檔案法》、《山東省檔案條例》、《青島市檔案管理條例》等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機關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
(2)對機關各部門形成的各種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歸檔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3)統一管理機關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維護檔案的完整、準確與安全,積極提供利用,為機關各項工作服務;
(4)在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下,對所屬單位的檔案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定期組織檔案工作網絡成員進行檔案業務培訓;
(5)按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報送檔案工作統計材料;
(6)按規定向檔案館移交應進館的檔案;
(7)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有關工作。
部門兼職檔案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執行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及機關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接受本機關檔案部門的指導;
(2)負責本部門形成和收到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立卷和歸檔工作;
(3)參加本機關檔案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等活動;
(4)辦理領導交辦的其它檔案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