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檔案保管期限
根據《機關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國家檔案局8號令)和《企業文件材料歸檔范圍和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國家檔案局10號令)規定:設備儀器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10年、30年。
確定設備儀器檔案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則
(一)凡是在工作查考,經驗總結,科學研究等方面具有長遠利用價值的設備儀器檔案,都應該永久保存。定為永久保管的檔案要無限期地保管下去。
(二)凡是在一定時期內具有保存價值的設備儀器檔案,都可以定期(10年、30年)保存。
(三)對于“定期”保管的儀器設備檔案,當設備儀器還在正常使用時,其所屬檔案雖到期仍然不能銷毀,必須保存到設備儀器報廢之后按手續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