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裝具-技術要求
7?1性能
7?1,1裝具應滿足檔案載體的存貯、保護及其使用功能的需要。
7?1?2裝具的承重應滿足表7的要求,特殊規格按用戶要求決定。
表7
名稱 | 規格 | 載重單位 | 質量,kg |
固定架、密集架 |
| 每層擱板 | 40 |
案卷柜 |
| 每層擱板 | 40 |
底圖柜 | 0# | 每個抽屜 | 40 |
1# | 每個抽屜 | 20 | |
膠片柜 |
| 每個抽屜 | 20 |
磁帶柜 |
| 每層擱板 | 20 |
卡片柜 |
| 每個抽屜 | 5 |
7?1?3同類產品各零件、組合件之間應有良好的互換性能。
7?1?4活動裝具應有防倒安全裝置,傳動系統應轉動靈活,運行平穩,不得有失靈現象。
7?1?5電器線路應有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電器元件與檔案載體應有隔離防護措施。
7?1?6檔案裝具所用的導線,易老化電器元件應在說明書或相應元件上注明使用年限,到期更換,以防因老化產生的火花危害。
7?1?7裝具表面深層色澤必須均勻一致,同時應有良好的耐濕熱性 (一級標準)及耐霉菌性(0級標準)。
7?1?8木制裝具選材,應不易生蟲,不易變形、不出油、結實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