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檔案材料的歸檔范圍包括:文學創(chuàng)作,藝術表演,美術、攝影,社會文化,藝術研究,藝術教育,文化交流,個人藝術等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藝術材料。
在國家主辦的各類藝術活動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藝術材料(包括文字、聲像、照片、實物等載體形式),均屬歸檔范圍(藝術檔案歸檔范圍詳見附件)。
業(yè)務人員在職務活動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藝術材料,也屬歸檔范圍。
在文化藝術活動中形成的屬國家所有的各種載體的藝術材料和實物,任何個人不得據為己有。
在文化藝術單位舉辦業(yè)務活動時,主辦和承辦單位應向本單位藝術檔案管理部門提供信息,并在活動結束后將所形成的屬國家所有的全部藝術檔案材料立卷歸檔,不得散失。
凡是為藝術創(chuàng)作、研究、教學和文化藝術活動參考而收集的圖書、報刊、音像帶、照片、劇本和有關文章材料等,均作為資料保存。
藝術檔案歸檔范圍
一、綜合活動材料
1.各種藝術節(jié)形成的材料;
2.調演、匯演、巡演形成的材料;
3.各種藝術比賽評獎形成的材料;
4.專場文藝演出形成的材料;
5.各種藝術展覽形成的材料;
6.各種藝術活動獲獎形成的材料;
7.各種藝術學術會議形成的材料;
8.各種藝術活動計劃、方案、總結形成的材料;
9.各種藝術活動的統(tǒng)計報表材料;
10.各種國內外文化藝術交流活動形成的材料;
11.文藝集成形成的材料;
12.革命文化藝術史料形成的材料;
13.各種綜合性的藝術調查研究形成的材料;
14.各種文化藝術刊物創(chuàng)刊以來形成的材料及刊物出版的重要原稿; 15.各種藝術評論、報導、剪報材料;
16.藝術挖掘、搶救材料;
17.藝術院團的大事記、組織沿革史、簡介材料。
二、文學創(chuàng)作材料
1.文學創(chuàng)作活動形成的材料;
2.文學本(手稿與印刷本);
3.創(chuàng)作素材材料;
4.采風材料。
三、藝術表演材料
1.劇本、導演本、演出本、改編本、移植本、外國劇作譯稿;
2.導演、舞蹈編導材料;
3.場記、舞臺調度材料;
4.舞譜材料;
5.歌曲材料;
6.旋律曲譜、鋼琴譜、合唱譜、總譜、分譜材料;
7.劇照、造型照、活動照、空景照、氣氛照等;
8.角色自傳材料;
9.舞臺美術布景設計及制作材料;
10.燈光設計材料;
11.音響設計材料;
12.服裝設計材料;
13.化妝設計材料;
14.道具及制作材料;
15.劇節(jié)目審查意見材料;
16.演出日志、說明書材料;
17.劇節(jié)目宣傳材料:廣告、海報;
18.觀眾來信。
四、美術、攝影材料
1.繪畫(中國畫、油畫、版畫、水彩畫、素描、速寫、壁畫、宣傳畫、年畫、掛歷、漫畫、連環(huán)畫等)創(chuàng)作形成的草稿、定稿、作品照片等材料;
2.雕塑形成的畫稿、三維畫稿、定稿等材料;
3.工藝美術活動形成的材料;
4.民間美術活動形成的材料;
5.書法篆刻活動形成的材料;
6.美術展覽活動形成的材料;
7.攝影藝術活動形成的材料。
五、社會文化材料
1.群眾文學(小說、詩歌、散文、民間文學等)創(chuàng)作活動形成的材料;
2.群眾藝術活動(各種演出)形成的材料;
3.組織群眾藝術業(yè)務培訓和輔導形成的材料;
4.群眾文化藝術理論研究形成的材料;
5.民族民間藝術調查研究形成的材料;
6.傳統(tǒng)民族民間藝術挖掘、搶救、整理、創(chuàng)作形成的材料;
7.民間剪紙藝術形成的材料;
8.少數民族文化藝術形成的材料;
9.少兒文化藝術材料。
六、藝術研究
1.文學藝術論著研究材料;
2.美術研究形成的課題材料;
3.藝術史研究形成的課題材料;
4.藝術品種研究形成的課題材料;
5.藝術專題研究材料;
6.藝術作品研究形成的材料(成果、獲獎和報批材料);
7.樂器研究材料。
七、藝術教育材料
1.藝術教育教材、教案、教學大綱等;
2.教職人員在藝術教育實踐、創(chuàng)作研究中形成的材料;
3.師生藝術采風收集、整理的材料;
4.學生藝術實習、畢業(yè)演出形成的材料;
5.學生藝術實習作品材料;
6.學生藝術學科優(yōu)異成績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