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由內蒙古質檢局組織召開的《蒙古文檔案整理規范》地方標準修訂審定會在呼和浩特召開,內蒙古民委、內蒙古標準化院、內蒙古大學、內蒙古檔案局、包頭市達茂旗檔案局等5位專家組成審定委員會,對《蒙古文檔案整理規范(送審稿)》(以下簡稱《規范》)進行審定。
會上,審定委員會認真聽取了起草小組關于《規范》標準及其編制說明的相關介紹,并對相關技術問題進行了質詢,對《送審稿》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經過深入的研討和交流,審定委員會一致同意將修改完善后的《蒙古文檔案整理規范》地方標準報送內蒙古質監局審批發布。內蒙古檔案局副局長徐春陽出席了此次會議。
2001年,《蒙古文檔案整理規范》是內蒙古檔案局起草,內蒙古質監局修訂發布后的內蒙古首部有關檔案管理的地方標準。2016年,內蒙古檔案局對《規范》啟動了修訂工作,以適應新時期蒙古文檔案管理的需要,促進蒙古文檔案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化、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