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你這里討論的復印件不是普通的復印件,而是應該歸檔的紙質檔案!無非就是它的形式是復印的。檔案原件的概念:是指它的“出身”與眾不同,而不是它的相貌如何。所以,檔案原件可以是毛筆寫的,也可以是鉛筆寫的,可以是打印的,也可以是傳真件,也可以是復印件,只要它是在工作辦理時形成的,并經過規定的鑒定程序,歸檔保存了,它就是檔案,是原始的歷史記錄!假如,你在窗口辦理過程中,實行的是掃描技術,當場掃描,隨后歸檔,那么,你的這份掃描圖像就具有原始性,也具有法律效力。與你拿了復印件掃描的圖像,存在著本質的區別。再一個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