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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銷毀了,原來的案卷號可以重新拿來用?
提問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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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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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5
已解決
懸賞分:0
- 解決時間 2019-12-06 14:15
如移交檔案館后允許出現案卷號斷號是可以編的,就是年復一年編下去。如要避免出現斷號,還是有辦法的,如永久的和30年的、10年的斷開編,即給永久的預留號,比方說保管期限永久的案卷號從1號開始編保管期限,30年的案卷號從500號開始編,保管期限10年的案卷號從800號開始編,等10-30年后這些號都沒有了,又可以重新編了。這種情況應的年形成檔案很少的機關單位可以采用。等10-30年后這些號都沒有了,又可以重新編了是什么意思?難道您的意思是等保管管期限10年和30年到,檔案銷毀了,又可以把原來保管期限10年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