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黨(工)委的主要職責是:
(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組織帶領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2)討論決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經濟發展和社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有關部門,動員各方力量,整合各類資源,服務社區群眾,共同推進社區建設。
(3)領導街道行政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法充分行使職權;領導街道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支持和保證其依照各自的章程開展工作;領導或指導在社區、駐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團體和社會中介組織中開展黨的工作。
(4)領導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調利益關系,維護社會穩定。
(5)加強街道黨組織自身建設,領導以社區黨組織為核心的社區組織體系建設。
(6)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干部的教育、選拔、管理和監督工作。協助上級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其派出機構及其負責人的管理和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