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
首先:《保密法》及辦法只管法出臺后的文件,對于之前的“歷史文件”,保密部門目前不作任何解釋,即不可以套用絕密文件30年自動解密這一條。
至于,涉密的歷史文件和檔案如何解密,國家保密局與國家檔案局曾經在1991年聯合發過一個《各級國家檔案館館藏檔案解密和劃分控制使用范圍的暫行規定》文件,以前各級檔案館都是按照該文件做解密工作的。但是,最新的保密法及其實施辦法的修改,將1991年的文件作出重大修改,為此,國家檔案局將與保密局協調,重新制定相關規定。建議,對于歷史涉密文件的解密,等國家新的規定出來后,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