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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農村經濟審計檔案整理問題
提問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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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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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6
已解決
懸賞分:0
- 解決時間 2019-12-07 00:50
我是縣農辦所屬農經總站的新檔案員,上級業務部門對農經審計檔案整理和鑒定一直沒有明確規定,最近對照國家審計署的《審計文件材料立卷操作規程》和《審計檔案保管期限規定》檢查,發現以前的農經審計檔案整理不規范,卷內目錄只有《審計報告》1條,其它文件未著錄,案卷頁碼也未編,我們認為專項審計比較重要,作長期保管;村級一般財務收支審計相對不大重要,為短期保管。因農經審計沒有國家專門的審計那樣專業化,其形成材料在內容、格式等方面均有所不同。故試問1:國家審計署的這兩個標準是否適用于農經審計檔案整理?試問2:以前整理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