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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guān)于檔案法中圖書館單位的文物、圖書的保存
提問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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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已解決
懸賞分:0
- 解決時間 2019-11-23 06:13
法規(guī)中第十六條 博物館、圖書館、紀念館等單位保存的文物、圖書資料同時是檔案的,可以依法自行管理,并與各級各類檔案館相互交換重復件、復制件或者目錄,在檔案利用方面互相協(xié)作。圖書館檔案室是否要將文物清單和圖書目錄都作為檔案存檔,圖書目錄紙制有很多,而且現(xiàn)在都是電腦輸入不再打印紙制目錄,是否只保存目錄數(shù)據(jù)就可以了,是否每年都要向檔案局交換重復件、復制件或者目錄。